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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东莞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稳定住宅用地供应、提高商品住宅品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优化服务便利交易等七方面进行优化调整,促进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即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商业银行要准确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鼓励开发企业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鼓励开发企业自主提高品质建设标准;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强化预售资金信息化监管。
 
  《通知》指出,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购买政府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依规上浮20%的额度;解决“一房多证”历史遗留问题;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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