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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批东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公布

  2019年第一批东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公布
 
  违规设置排放口、擅增污染工序、污染物直接排放、监测数据失实及弄虚作假……今日(17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19年第一批东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82家企业因为这些“污点”行为进入“黑名单”,停止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取消生态环境资金补助。
 
  “黑名单”列明了环境违法企业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入黑名单条件、环境违法事实,还附上了证据材料。82家企业中,主要存在违规设置排放口、擅增污染工序、污染物直接排放、监测数据失实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其中,71家企业违规设置排放口,存在偷排乱排污染物等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
 
  东莞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防治工作。2018年5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印发《企业环保信用约束管理制度》,对企业环保信用约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将企业环保信用约束管理制度分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四项。其中,企业因环境违法上“黑名单”,将停止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取消各类生态环境资金补助。
 
  “黑名单”公布有效期为两年。进入“黑名单”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暂停其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并加强重点监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若能够及时实施有效整改、主动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在“黑名单”公布满一年后,可以向作出认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解除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后,将解除情况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7日,公示期间未接到有效投诉举报的,同意解除 “黑名单”,并发布解除信息。(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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