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

东莞今年PM2.5年平均值比2013年要削减10%

  今年底,新能源和洁净能源公交车占比要达到50%以上,黄标车淘汰率累计须达到50%,今年全市PM2.5年平均值比2013年要削减10%。这是昨天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东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上提出的目标。根据该方案,东莞将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公布违规企业名单,尚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

  两高行业严格限制新增产能

  《方案》提出,到今年底,东莞全市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要比2013年净减0 .17万吨、0 .96万吨;全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不超过60微克/m 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基本不超过40微克/m 3,P M 2 .5年平均值比2013年削减10%,下降到43 .2微克/m 3。

  根据《方案》,2014年底前,所有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工作,全市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综合脱硫率达到90%以上,到2015年脱硫率达到95%以上。今年9月30日前,东莞禁燃区内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依法进行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同时将严格项目准入,严控污染物排放。要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公布违规企业名单,尚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正在建设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对两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严格限制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半数公交年底将用新能源车

  《方案》提出,要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交通行业污染控制。严格新车环保准入门槛,对于达不到珠三角区域执行的国家规定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一律不得注册登记或转入。

  在用车辆管理方面,在用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环保定期检测或定期检测不合格的,环检机构不得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市环保局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2014年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保持达到90%以上。

  “黄标车”方面,到2014年底,完成淘汰2003年之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黄标车淘汰率累计达到50%。今年黄标车限行范围要扩大到环城路(含)以及各镇中心区,力争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黄标车“限行。

  《方案》还提出,今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此外,2014年底,新能源和洁净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50%以上。

  年内黄标车淘汰率累计达到50%

  《方案》提出,对于达不到珠三角区域执行的国家规定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一律不得注册登记或转入。

  根据规定,在用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环保定期检测或定期检测不合格的,环检机构不得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市环保局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值得关注的是,在“黄标车”治理方面,到2014年底,完成淘汰2003年之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黄标车淘汰率累计达到50%。今年黄标车限行范围要扩大到环城路(含)以及各镇中心区,力争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黄标车”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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