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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专项培训举行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专项培训举行
 
  9月1日起,企业或个人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违法排放危险废物,不仅面临按日连续处罚的惩罚,多项违法行为罚款提升至100万元。
 
  6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举办专项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新固废法重点条文,并剖析典型案例。围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职责、监管职责、企业责任,解析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常见环境违法行为。
 
  新修订的固废法加大罚款金额,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还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增加了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固废法增加了排污许可制度、环境保护税、环责险等多个方面内容,并重申“洋垃圾”禁止令。
 
  新固废法强化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强调固体废物产生者是固体废物治理的首要责任人。还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经验吸纳与固化,鼓励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建立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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