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因受贿巨额财产一审获死缓 2014-02-28 14:43:55 莞讯网 资料图 河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镇宏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查明其收受2464万,对3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上一篇:粤反走私条例明起起施行 发现“水货”行为将处罚款 下一篇:周镇宏犯受贿罪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