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港澳台居民可莞33个受理点办理申领居住证
明日起港澳台居民可莞33个受理点办理申领居住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可以到东莞33个受理点办理申领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需求而推出的身份证件。台湾同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不需要具有大陆户籍,也不需要放弃台湾户籍。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时,有权以居住证证明身份。
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内地(大陆)可以依法享受3项权利,包括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居住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6项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内地(大陆)可以享受9个方面的便利,包括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采用与居民身份证相同的技术标准制作,目前,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领域已经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的阅读机具,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后,可以通过现有的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快速核验,方便使用。
一、申领条件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申领流程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三、有效期
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记者 郭文君)(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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