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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购海参货不对板将卖家告上法庭

  饶先生在网上购买海参发现货不对板,遂将海参退回并要求卖家退款,不料却遭卖家拒绝。无奈之下,饶先生将卖家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货款及支付赔偿金共11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审。

  饶先生在阿里巴巴网站看到东莞某公司销售南美海参,随即与网站上公布的销售员取得联系,下单订购了一斤10个头的海参,并支付价款450元。验收满意后,饶先生又于2014年1月10日以每斤448元的价格向该公司订购了30斤同样的海参,并支付13440元。

  该公司收到款后,便将海参快递给饶先生。饶先生收货后却发现,海参只有6斤是10个头,而且货品包装简易,没有保质期和使用方法说明。饶先生觉得货不对板,遂通过快递退回了其余的24斤海参,并要求该公司返还该部分货款1万余元,却遭到拒绝。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饶先生将卖家诉至法院。

  饶先生称,该公司作为一家销售食品企业,其销售的食品应符合法律的要求,但其销售的海参连最基本的说明书都没有,属“三无产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请求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货款,以及支付十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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