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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大奖补力度 提高节地生态葬法比例

  莞讯网:昨日,南都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将推广广州、东莞、江门等地做法,加快建立生态节地殡葬激励引导机制,把骨灰树葬、海葬等少占或不占地处理方式逐步纳入奖补范围,不断加大奖补力度,提高节地生态葬法比例。

  据了解,2013年广东共火化遗体46.3万具(其中本地户籍遗体43.2万具),火化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在推行生态安葬方面,全省现已建成市、县级骨灰树葬区95个,14个沿海市都设定了骨灰海葬区。2013年共举办骨灰免费海葬活动126次(其中汕头市澄海区举办105次)、树葬活动54次,共有1.2万份骨灰参加海葬、树葬;另有9 .3万份骨灰在公益性骨灰楼寄存,7000多份骨灰在经营性公墓内以生态葬法安葬。

  目前,全省遗体火化后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比例约为30%,其中以骨灰寄存为主,海葬、树葬占5%,且集中在广州、深圳和汕头市澄海区等地,参加骨灰海葬、树葬活动的群众人数逐年增加。

  广州、东莞、江门等市已出台了骨灰生态节地奖励政策,如广州自2013年起对参加海葬骨灰每宗奖励1000元。2013年11月16、17、23、24日,广州市组织开展了骨灰海葬活动,共撒海骨灰1610具,比上年同期增长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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