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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公寓楼下商家长期用雪糕筒霸占公共停车位

  东莞新闻:昨日,有市民网上发帖称,新世纪豪园博客公寓楼下的商家,长期用雪糕筒霸占公共停车位,多次投诉没人管。帖上称,这些商家经常安排人员看守自家店铺前的公共车位,来吃饭的才让停。

  昨日下午,记者现场走访,商家用雪糕筒霸车位现象比较普遍,但这些“停车位”并没有划线,又不能算是停车位。律师认为,对没有划停车线的“车位”,商家允许顾客停放的做法不妥,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网友投诉:商家无理霸占停车位

  在帖子里,网友指出,商家这些行为,导致公寓住户长期为停车发愁。

  对此,新世纪豪园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商铺属于小区物业,但商铺门前的道路,属市政道路,不属小区管辖。若市民遇到上述情况,最好与商家协商解决。

  该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可选择到公寓里的停车场,按收费标准停车。

  东城综合执法部门表示,市民若遇上述情况,可拨打23108000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投诉反映。

  记者走访:店前“停车位”没有划线

  昨日下午6点20分,记者来到新世纪豪园博客公寓楼下。这里的餐饮商家对面的停车位全部停满了车,而商家门前的空地,并没有划停车线,他们摆放着雪糕筒,派人守着专属的“停车位”。

  “如果不进去消费,可以停在这里吗”?记者在一家餐厅门前空置的“停车位”前询问,一名男子摆了摆手,“不可以。我们只让到店里消费的客人停,你想一下,如果你是老板,愿意随便让人停在店门口吗?”

  沿着公寓,记者兜了一圈,发现用雪糕筒“划定专属停车位”的情况普遍存在。对于商家的做法,也有市民表示理解:“对我们这些来消费的人来说,确实提供了方便”。

  律师说法:违反城市管理规定

  不算“停车位”,那商家做法有没有错?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胜利表示,商家的做法不存在侵权行为,但因为没有划线,本不允许停车,商家允许顾客停车行为,违反城市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唐律师也指出,如果商家门前有停车位,且属小区物业,则应该由物业统一协调解决;如果停车位属社区所有,商家并未租用,用雪糕筒占车位的做法,就侵犯了公众停车的权利,应由停车位所有人去纠正、规范。(记者 梁淑娟 马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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