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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老旧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发布

  《关于做好老旧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发布
 
  老旧小区未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月11日,记者从市住建局物管科获悉,该局发布《关于做好老旧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园区、镇街要将老旧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监管范围,并按照相关要求逐一落实老旧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称,可由社区居委会统筹属地社区网格员、治安员等力量,为每个小区组建疫情防控工作团队,参照《东莞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对于具备条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小区,可由属地社区居委会在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协助下,按照应急程序选定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火速进驻,尽快地洞物业服务和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市住建局明确,各园区、镇街房管部门要将老旧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监管范围,督促、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团队或新引进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老旧小区的疫情防控具体工作。建立老旧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台账,相关情况纳入物业小区疫情防控统计范围一并上报。(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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