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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全力抢抓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东莞全力抢抓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昨日(5月29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将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全覆盖范畴,全力加快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力争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并初步发挥三防气象服务作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各镇街(园区)三防气象服务体系。通知还同步印发了《镇街(园区)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通知指出,三防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基础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凤岗、清溪、塘厦等镇街(园区)的工作实践证明,开展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可以有效地增强基层三防气象工作力量,更好地发挥气象服务在三防工作中的决策支撑和灾害防御保障作用,提升镇街(园区)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水平,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各镇街(园区)要将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安全生产全覆盖范畴,要像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抓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全力加快镇街(园区)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要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设施建设,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区域,加大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密度,为所在镇街(园区)履行气象灾害防御及公共气象服务职责提供技术支撑;要完善城乡预警服务设施,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系统,建设和完善镇街(园区)三防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共享平台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为镇街(园区)三防气象灾害防御及公共气象服务提供保障;要建立镇街三防气象灾害防御支撑平台,为镇街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接收传播、信息共享平台运转、三防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普及等工作提供人员、技术保障;要定期组织演练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措施、设施检查,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加强气象科普场馆或者设施的建设,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要建立防汛检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处置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强调,各镇街(园区)要总结凤岗、清溪、塘厦等6个气象服务站建设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达到“五个有”的建设标准,即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内容、有明确的工作内容、有保障的传播渠道、有严格的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各镇街(园区)防灾减灾综合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民生进步,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市三防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地处东江下游的珠江三角洲,濒临南海,每年都不同程度受台风、暴雨、洪水、内涝、风暴潮的侵袭及其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同时,我市是经济大市、人口大市、外来工大市,三防任务十分繁重。通过开展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可有效地把气象服务与三防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推动我市防灾减灾再上新台阶。(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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