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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贷款流动调节系数将调至0.8

  东莞公积金贷款流动调节系数将调至0.8
 
  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注意啦!9月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个贷率上升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并于通知发出后次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个贷率下降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并于通知发出后次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新的工作机制启动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公布个贷率的同时公布资金净流量正负数情况。
 
  9月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发布《关于执行新个贷率区间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通知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收入调节系数+缴存时间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截至2020年7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6%,已从区间75%<个贷率<85%上升至85%≤个贷率≤90%,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根据通知,将从10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0.8。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后,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将受到影响。
 
  / 举例 /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如:某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是9万元,缴存时间40个月(对应时间系数为1),公积金月缴存额3000元(对应收入调节系数为10)
 
  调整前:可贷额度=9万元×(1+10)×1=99万。
 
  调整后:可贷额度=9万元×(1+10)×0.8=79.2万。(记者 张欣仪)(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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