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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10名成员获刑

  东莞一“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10名成员获刑
 
  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宗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10名“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财产刑。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在东莞市区、镇街活动,以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是利用被害人迫切需要资金周转的心理,制造付款的虚假流水,诱骗被害人上当,被害人在经过各种变相扣费后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只有实际借款的7成左右。在还款阶段,一旦被害人还款逾期,该团伙就会要求支付高额逾期费用,被害人不从,就会遭到上门威胁催收。针对无法还款者,则通过言语威胁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并强行勒索“上门费”。该团伙还会诱导暂时无法还款者向其他“套路贷”公司借款来还款,不断垒高债务。
 
  其间,该团伙作案时间长达两年,已查实的涉案被害人多达45名,涉案金额高达5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在“套路贷公司”从事诈骗、敲诈勒索的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被告人洪某楠、张某、莫某飞、孔某照等9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0人均并处财产刑。(记者 王子玺)(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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