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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企不得违规收取“茶水费”等任何名目的费用

  东莞:房企不得违规收取“茶水费”等任何名目的费用
 
  刚刚,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房企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更不得以“留房”为名违规收取“茶水费”等除定金和购房款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
 
  该《通知》主要包含6点:
 
  一、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
 
  二、严禁违规收取“茶水费"等除定金和购房款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
 
  三、各企业必须在售楼现场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0769-22207339)。
 
  四、东莞诚信联盟成员单位必须使用住建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该《认购书》范本必须在售楼现场公示。
 
  五、诚信联盟成员单位必须严格实行“两天无理由退定金"规定,“两天无理由退定”宣传海报必须在售楼现场公示。
 
  六、各企业不得制作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误导欺骗消费者。
 
  市房协明确,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和《承诺书》承诺的,协会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如不改正则做退出诚信联盟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其预售款监管等级降为C级。
 
  以下是《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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