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从湖南祁东县邹忠嫖娼案演变成“强奸案”说起

  【简要案情】

  2019年10月,未成年女子周某某在宾馆卖淫被警察发现,因其身份证年龄未满12岁,警方立为强奸案。嫖客邹忠因此被抓。批捕期间,律师提交了周某某身份证年龄不实的证据,且证据上不足以证明邹忠嫖娼时明知女方的年龄,检察院因故未予批捕。后女方父亲在微博上发帖,捏造“(邹忠)其父亲是某单位高管退休后摇身一变成了房地产大老板,家里有权有钱有势”、“祁东县太和堂农商银行行长王文”、“祁东县检察院为这些有权、有势、有钱的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编造理由脱罪暂放,将这些禽兽般的犯罪分子放归社会逍遥法外”。该微博贴文的阅读量高达几千万。在巨大的舆情之下,祁东县委书记在记者采访时公开表态:“我也是学法律的,我认为是应当批捕的”。后检察院以逮捕复核的名义,对邹忠予以逮捕。现邹忠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问题焦点】

  一、舆论绑架司法。正常办案的时候,重事实,讲证据,邹忠不予批捕。女方父母在网上造谣、制造虚假舆情后,便把没有逮捕的不该逮捕的邹忠予以逮捕,实属舆论绑架司法!

  二、领导干预司法。邹忠未被逮捕后,女方父亲在网上造谣、制造虚假舆情。面对舆情,祁东县委书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也是学法律的,我认为应当逮捕”。其公开表态后,检察院便以逮捕复核的方式逮捕邹忠。作为县委书记,其既非法律专业人士,又非专职检察官和法官,其公开作出应当逮捕的表态,并因此启动逮捕复核程序,对不应逮捕的邹忠予以逮捕,实属野蛮干预司法!

  三、以政治之名玩弄司法!邹忠案进入审判程序后,传言案件证据不足,难以对邹忠作出有罪判决。便有领导发话“此案必须讲政治,不与组织保持一致意见的,立即免职!”。最终邹忠被重判8年。此案属普通治安案件,没有政治色彩。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重事实,讲证据便是最大的政治站位。本案中,“讲政治”已经沦为少数领导干部一错到底、制造冤假错案的借口和托词!

  【交叉人物链接】

  一、邹忠

  1)本案发生于卖淫嫖娼过程中,嫖客众多,嫖资俱在,铁证如山,司法机关亦未否认;(2)法律规定,嫖宿12-14岁卖淫女,男方对卖淫女的年龄主观明知的才犯罪,对年龄不主观明知的不犯罪。但本案中,介绍卖淫者事先以微信方式发送照片,并明确告知卖淫女17岁,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卖淫女和组织卖淫者都说自己对外掩盖年龄为16岁以上。邹忠是与卖淫女在卖淫场合相见,不是在学校等地方相见。卖淫女为了卖淫,也有涂脂抹粉等提升成熟度的打扮;(3)县公安局委托的发育程度鉴定,结论为女孩的性征发育完全成熟。北京著名法医胡志强、庄洪胜给出的文证审查意见为“女方在案发时性征发育已经成熟,一般人的观察认知不能够做到明知其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4)中国著名刑法专家卞建林、陈兴良、黄京平、刘仁文、刘志伟教授共同对本案出具专家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认定邹忠有罪。

  二、周雯婕

  ①卖淫女,从政法系统、律师、专家、学者等诸方面都可以坐实该称谓。

  ②31名嫖客,均已坐实。

  该女家庭因为卖淫之后,就有了所谓的“受害人”称谓,故收入了嫖客的资金二百多万元人民币。“卖淫致富”?难道还可以这样操作?当真没王法了!

  ④监护人对嫖客分别出具了谅解书。这个谅解书最后成了“废纸”。

  三、背后没有浮出水面的祸根

  ①KTV“运营经理”是其中直接祸源。

  ②这家公司老板该是负主要责任的关键人物。

  这个公司、“运营经理”之所以明目张胆,其背后的依仗是什么?恐怕是不言而喻的。

  ④致使卖淫团伙存在多年的祁东县相关部门及领导,又在干什么去了呢?何况后来又出现沸沸扬扬公职人员聚众吸毒案,祁东县究竟怎么了?

  【邹忠家属的执念】

  我们深深知道:执念这个东西,真是无法琢磨的魔咒。因为坚持它,所以自己伤痕累累。因为累累伤痕我们就要放弃,那岂不是更加成全了阴谋?我们不甘!虽然将面临更大的伤害。于是,不管前路是多么的艰辛、多么的无奈、多么的曲折、多么的多么,我们都会勇往直前、不予余力,即使化作流星我们仍旧义无反顾。因为,我们坚信:邪不压正。并始终执着地认为:党和政府会给我们一个璀璨的未来,让我们苦尽甘来,拥有整个世界。然而,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并没有那么容易找寻到。何为坚持,何为执着?如何逆袭而上,如何困中求胜?这一步步,我们究竟该怎样?

  对于任何人来讲,都是一场机缘。只是有的人,把握不住。有的人甚至连自己面对的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就彻底放弃了。智慧和能力的把控才是有效的手段。

  【导语】

  透过系列报道之一、之二,我们不难看到:要想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想既能抨击时弊,又能弘扬正能量,势必就要要求政府把控好舆情和新闻舆论阵地,使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把控好政治观,都要有高度的思想觉悟,都要有全局观念,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其中,政治的清风气爽尤为重要,不是长官意识、不是领导看法、不是掌握公权力大于法律、宪法之上。否则,不仅仅害人害己,而是贻害社会和国家。故,一切都应当以党性原则、国家、人民利益为基本原则出发,任何事情都会无往而不的。

  以觉悟御之,以思想破之,清风气爽之力,顺应天地之力。

  因势利导,邀天之幸。

  【感慨与嗟叹】

  那些一直在捣乱的人:卑鄙,太卑鄙了。

  而掌控法制的堂堂执行者,卑微如此,其心境是何等的惊涛骇浪啊,将来的翻案,会给你们带来一个怎样的“惊喜”呢?!

  周某及其家属,以及麻木的读者、看客,简直是把左脸撕下来贴在右脸上,一边不要脸,一边二皮脸。

  这种手段“赢了”也是胜之不武。如今看来,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为达目的弃法律而不顾而已。

  欢腾与寂寞并存,喜悦与悲伤同在。几家欢喜几家愁!

  泣不成声的邹忠夫人,黯然神伤的邹忠之父,面对二审的结果,这对他们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

  一阵阵叹息声在祁东县响起,一声声呐喊声在衡阳市乍起。多少人呆坐在自己的心田里,沉默不语,思索着接下来的出路;多少人痴痴地回味着嫖娼为啥变成强奸的过程,冷汗淋淋,求索着“依法治国”的真谛。

  但事情的发展,却跟想象的完全不同了。邹家实实在在想不到二审如此草草了场,法律就像“梦”一样,在邹家心里彻彻底底破灭了!人果然不能只看表面,事果然不能只看表象。眼睛看见的不一定是真实的。邹家深信:不畏浮云遮望眼。一场漫长的申诉之路即将上演了。维权之路虽艰辛,也仍旧挡不住他们的坚实步伐。

  虚名终将远去,未来一瞬间从云端跌落的他们,还会剩下什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未来,一切皆是咎由自取,没有二话。我们拭目以待!时间会答复你的所想所望。

  【解析与解疑】

  假如,没有虚假新闻;假如,没有虚假舆情;

  就不会招致祸端,就不会引来领导口中的“政治”;

  那么,一切将甘之如饴。

  假如,党和政府管控好舆情;假如,有利地掌握好新闻;

  就不会有今日邹忠的牢狱之灾;就不会有邹家口中的心寒;

  假如,邹忠本本分分;假如,邹忠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

  就不会出现祁东县书记的一句话的呈现,

  就不会出现祁东县法制环境的无奈之举,

  假如,祁东县公权力智能化;假如,祁东县清风气爽;

  假如,领导的看法没有高于宪法;

  那么,祁东县呈现的是扶正除恶。

  世上万事万物,皆有其道。没有那么多的那么;没有那么多的假如。既然如此,就事论事,邹忠案件该如何画上圆满的句号?才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事情。

  【判决之后的政府表象】

  2020年8月25号,邹家接到了一审判决……

  当天,祁东县政府的重点安保部位,每天都增加15个公安警力。穿便装巡视。据悉,加强安保主要是怕这一波嫖娼人员家属,因治安案件(最多拘留10至15日,罚款5000元)定性为刑事犯罪“强奸罪”而来政府闹事、上访、自杀、报复等问题出现。

  强大的政府,你在怕什么?难道你自己感觉到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了吗?

  当天,祁东县人民法院也同样增加了5名警力。

  强大的国家机器,你也是因为该案错判而感到害怕了吗?

  当事人家属不懂了,公安真的懂了;

  当事人家属蒙圈了,法院却心知肚明;

  当事人家属痛哭了,公权力部门满意了;

  祁东县政府满意了,当事人家属却心明眼亮;

  这是一个让谁揪心、让谁满意的故事啊?

  你懂得、他明白……

  2020年11月11日,终审判决下来了。

  这下,公权力部门从骨子里传来的爽,如若登天;

  这下,当事人却迎来了人生第一次的“华丽转身”,由公民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到罪犯的全过程;

  这下,公权力机关达成了觉悟的统一战线;

  这下,家属们彻底蒙了;

  这下,坐实了强奸,而不是嫖娼;

  这下,家属们真的可以不用有所顾忌地重拳出击,维权和伸张正义了。

  【家属的回应】

  邹忠夫人满目仇恨地说:“我要看着那些罔顾法度的人眼中的光芒一点一点消散,我要看着你们的双眸之中全部都是恐惧,最后被绝望吞噬。有朝一日也会跟我一样,不,会比我更惨、比我更悲凉。”

  【各方意见】

  记者电话采访一位祁东县法院领导,领导说:有什么罪啊,非常清楚了,就是个嫖娼行为。

  一位不愿意透姓名的地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边有见不得人的东西。一是公安想保护自己。祁东又出了一个公职人员吸毒案件,杜书记要向省里汇报。这期间性侵案闹得沸沸扬扬,如果说那个女孩卖淫,肯定有个这样一个产业链。会影响到祁东县的综合治理,那会作为重点问题,会被挂牌整治,挂牌的话会影响湖南、影响衡阳市。

  邹忠之父对记者说到:①2019年7月13日,律师报案,报的是周某家属伪证罪,如今已过多久了仍然杳无音讯。②之后,我报案了寻衅滋事罪。因为周某家属说我是高官,结果造成的虚假舆情,导致舆论一边倒,明显属于寻衅滋事。一位廖姓的警官说公安局党委研究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明明是犯罪,为什么公安局这样做?③2020年11月11日,终审判决下来了。

  (这是邹忠之父的申请的复议书)

  我惊呆了,我那么深信党和政府(因为我是体制内的人),也十分首肯二审法院会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秉公审理。可是,事实上呢?大相径庭。无论如何我都不想到是这个结果。我的孩子毁了,其二代也毁了,太残酷了。

  记者致电北京云智科鉴中心,论证专家胡志强十分肯定该案法院采信证据有问题。告诫公权力部门不要制造冤案。

  随后又致电《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的相关成员,其结果一样,邹忠不构成犯罪,更不要无端制造冤假错案。类似聂树斌等案在祁东县重新上演。

  记者远赴云南会见了律师刘文华,他给了许多的意见,包括自己的博客等,也十分中肯地说出曾经从法律的角度和祁东县领导、政法系统干部提出忠告。他提供了关于该案的意见书,如下:

  任何磨难都是无法避免的。在邹忠这件事情上,当地政府感觉从头到脚的爽,爽得销魂,爽的彻底;而家属们感觉掉进万魔窟般的痛,痛得撕心裂肺,痛的心凉。当公权力远超你百倍千倍,你能清楚的知道自己就算拼尽身家性命也与事无可,剩下的就是一条,崇信法律、信赖政府,运用法律的武器,将自己该做的事情进行到底。必须强大、必须犀利、必须极致。一曲幽梦,心有千千万万,难以诉说;梦转几何,道有万万千千,所通何处?道之万千,唯一心可用!

  八千里山河剑与泪,九万里苍穹梦与醒。执念即可通大道,一斗方晓天地合。阴阳做中趣,人生干中情。不知明朝谁处去,何人笑我,我笑何人……法制记者:煊迪 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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