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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投资商屡遭枉法裁判或成司法顽瘴痼疾标本案例

核心提示:

●2021年3月以来,在吉林省洮南市,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吉祥家园小区项目经理周新军愁容渐消。他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提出‘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白城市也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让我看到了正义的曙光,即将结束历时5年的冤假错案涉诉信访”。

●2021年2月1日,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对桂源峰犯罪团伙宣判,桂源峰犯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获刑3年,其他两名团伙成员分别获刑7个月和2年2个月。针对此判决,周新军在信访材料中指出“此案有蓄意掩饰罪行、故意避重就轻,存在漏罪、漏诉的渎职枉法行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形势下,白城市检察院对此信访首次有了回应,“检察院态度比以前好,但还不习惯认错,没有做到真正的刀刃向内、刮骨疗毒”。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的“黑鉴定”人孙国海,早在2019年9月21日由洮南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诈骗罪”提请批捕。直到2020年10月,洮南市检察院才向洮南市人民法院公诉,且至今还在“取保候审”中。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背景下,孙国海诈骗案即将进入审判程序。

四年五审的枉法裁判,严重超标的查封,欲置企业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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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内蒙古赤峰市的投资人,响应吉林省洮南市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号召,投资改造位于洮南市区东北角的一处棚户区,定名为吉祥家园小区。2011年成立白城市恒大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城恒大)进行项目运营。该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先期动迁危旧房住户309户,回迁面积2.3万平方米,已于2016年全部回迁安置完毕,为洮南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2016年1月,在吉祥家园项目进入商业开发阶段时,白城恒大陷入诉讼深渊。工程中标单位吉林省惠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惠德)出借资质给个人管玉武挂靠施工,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遭当地黑恶势力桂源峰团伙“套路贷”,涉“借款纠纷”案。

吉祥家园二期工程始于2014年,工程总造价近6700万元,由吉林惠德中标承建,白城恒大与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据白城恒大法定代表人刘海龙介绍说,合同签订后,书面约定的吉林惠德项目班子成员(俗称项目部七大员)从未来过现场,实际施工人是一位叫管玉武的自然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发现有偷工减料、未按图纸设计施工等问题,白城恒大要求整改。而施工人拒绝整改,从而产生矛盾。

在白城恒大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80%、施工形象进度仅为75%的情况下,管玉武停止施工,并串通吉林惠德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支付损失4200万元”。

白城中院立案后,依据“空壳担保机构”四川隆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虚假银行对账单以及4200万元“诉讼担保信用保函”,于2016年1月28日查封白城恒大在建楼房5.2万㎡,查封时间长达51个月。查封的价值达1.5亿元,竟然超出诉讼标的额1亿多元,超出的查封面积达3.95万㎡,导致项目烂尾至今。

在诉讼过程中,白城恒大指出:与吉林惠德签订合同后,实际施工人管玉武是挂靠吉林惠德资质进行施工,因而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属无效,这个答辩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就属于挂靠施工违法行为: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未进驻施工现场的,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三、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四、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在公堂之上,吉林惠德拿不出管玉武的工资、社保、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据;拿不出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等7人到过施工现场的证据;拿不出该项目工程款收付记录;拿不出该项目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采购或租赁的有效凭据和会计账簿。据此,可以充分佐证管玉武与吉林惠德挂靠资质违法施工的事实。

刘海龙表示,“这场官司历经4年5审,不仅违法挂靠施工行为被法官故意绕过,此案重要判决依据《鉴定报告》,也是白城中院司法辅助办公室法官连带红参与炮制的,且已被市、省、二巡法庭三级法院判决使用。‘真挂靠’‘假鉴定’带来的‘神判决’,让我们领教了什么叫司法腐败?领悟了冤假错案是如何形成的……”

法官勾结“黑鉴定”炮制假证据,鉴定人涉嫌犯罪即将受审

2016年,白城恒大与吉林惠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审过程中,需要对工程现状进行造价鉴定。白城中院起初通过正常摇号选中的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出具了《鉴定报告》,结论为5205万元。

白城中院司辅办法官连代红故意玩弄手段,逼迫该公司退卷,另行选择鉴定机构。

连代红私下串通“黑鉴定”人孙国海,于2017年1月20日出具《鉴定报告》为5842万元,落款是“吉林省通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造价)”,并盖有孙国海资质章。

白城恒大经过对通汇造价资质核查,发现该公司早已于2016年4月6日更名为“吉林通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咨询)”,那么2016年11月28日,白城中院司辅办法官连代红是如何“摇号”选中这家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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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这样的质疑,白城恒大以鉴定公司资质严重瑕疵为由,上诉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上诉过程中,通汇公司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情况说明》指出:本公司曾用名:吉林通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4月6日更名为“吉林通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孙国海与本公司已于2016年5月22日解除合作关系,吉林通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也于同年9月22注销;关于该案件对洮南市吉祥家园项目鉴定一事本公司不知情,是孙国海的个人行为;2017年1月20日出具《鉴定报告》使用的公章、资质章都是伪造的;本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份《情况说明》还附有与孙国海的《合作协议书解除协议》和《长春日报》发表的声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据此裁定,“一审基本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然而,在白城中院重审中,司法辅助办公室法官连代红再次串通孙国海,仅对上次《鉴定报告》进行复制,又以通汇咨询的名义,于2018年5月30日出具《鉴定报告》,这次结论是5835.5万元。

另外,根据法官连代红的通知,此次鉴定是一次“法律援助”。但是,白城中院在没有判决依据(鉴定费发票)的情况下,依然判决白城恒大支付鉴定费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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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恒大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在吉林省高院二审中,白城恒大分别于2019年2月27日和3月14日两次向法院递交重新鉴定《申请书》,都被拒绝。2019年3月15日,中通汇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汇泽)给吉林省高院出具《情况说明》指出:关于白城中院第二次重新鉴定一事,本公司根本不知情;孙国海早已无权代表本公司承接任何业务(对此白城中院也知情),为何白城中院还要把委托函给他呢?本公司没有出具过第二次司法鉴定报告,对所谓的第二次司法鉴定报告的合法合理性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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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情况说明》暗指司法腐败,却未被二审法院采信。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家鉴定公司从“通汇造价”到“通汇咨询”再到“中通汇泽”的历次更名,其法定代表人都是祝万有。而孙国海的两次假鉴定的落款时间都比公司更名晚了一步。

2019年3月29日,在吉林省高院的庭审听证笔录中,祝万有向法庭证实:该公司相关鉴定人员从未对吉祥家园项目所在地进行过现场查勘。

对此,刘海龙表示,“假鉴定给我们造成了极大伤害和巨大损失。而连代红作为白城中院负责司法鉴定委托业务的法官,明知孙国海是“黑鉴定”,竟然两次与其合谋伪造《鉴定报告》”。

周新军质疑道:“孙国海收取的40万元鉴定费有没有利益输送?工程造价从被迫退卷的吉林融创公司鉴定5205万元,到后来孙国海5835万元的“鉴定结论”,这630万元的差价,是否有黑色利益链?”。

“黑鉴定”人孙国海冒用他人公司名义,并伪造鉴定公司印章,已构成犯罪。其非法所得40万元鉴定费,亦涉嫌诈骗罪。鉴于孙国海的犯罪行为明显故意,且给司法环境造成巨大破坏,白城恒大通过举报、控告,洮南警方于2019年9月21日对其立案侦查并提请批捕。2020年10月,洮南市检察院以孙国海伪造公司印章罪、诈骗罪向洮南市人民法院公诉。但孙国海未被收押,目前仍在候审中。

桂源峰黑恶势力未受打击,疑有“保护伞”

据洮南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桂源峰,男,1983年11月26日出生,吉林省洮南市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于2019年11月5日被依法逮捕。

这份《起诉意见书》共列出桂源峰团伙八起案件,其中涉及受害人周新军和白城恒大“套路贷”犯罪行为有敲诈勒索罪、强

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

2021年2月1日,洮南市人民法院对桂源峰犯罪团伙宣判,桂源峰犯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仅获刑3年,其他两名团伙成员分别获刑7个月和2年2个月。

针对此判决,周新军认为:从长达43页的桂源峰犯罪团伙《刑事判决书》可以看出,此案有洮南市检察院相关人员极力袒护桂

源峰,故意为其掩饰罪行,避重就轻,存在漏罪、漏诉等渎职枉法行为,符合此次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中“检察官与当事人、特殊关系人,相互帮衬、沆瀣一气、勾兑案件”的典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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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周新军对此案涉嫌徇私枉法的举报,白城市检察院于2021年4月19日以《答复函》的形式向周新军回应称:“经审查未发现洮南市检察院李世臣,在办理桂源峰案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情形。理由归纳如下:(1)对犯罪嫌疑人王雷不予批捕的决定系检察委员会集体决定,是洮南市公安局对王雷改变了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关于举报“对黑恶势力性质未予定性”,是公安机关没有按照恶势力起诉,即不认定为恶势力。(3)桂源峰团伙违法犯罪事实起数少,公安机关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没有找到参与人员,不符合涉恶案件纠集多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定。(4)桂源峰等人实施侵害的对象均为欠款人,是因合法债务纠纷而引发的恶意讨债行为,不属于为非作恶、残害百姓的特征。(5)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只有赵兴江故意伤害(轻伤一级)。(6)健安医院暴力讨债、面包车张贴宣传语停售楼处门口17天、宏大保险门口喷涂油漆“还钱”字样等行为均为违法,不构成犯罪。(7)强迫交易刘继忠车辆因在案发前已退回,可在一年有期徒刑

幅度量刑。

针对此《答复函》,周新军表示“荒唐荒诞!白城市检察院把漏罪责任推卸给公安机关,丝毫不提检察机关的审查监督职责,这是顽瘴痼疾的典型表现;认为桂源峰‘套路贷’是‘合法债务’,暴力讨债仅仅是违法而不是犯罪,这就是典型的‘保护伞’角色”。

针对此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发旭律师应邀研判本案,并发表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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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发旭律师认为:首先,根据受害人陈述并参阅相关刑事卷宗,仅从桂源峰在2013-2014年间纠集多人作案多起,有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寻衅滋事、暴力拆迁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结并以故意伤害罪提请批捕,但洮南市检察院既不批捕又不起诉,足见其有“保护伞”。其次,2019年桂源峰又因多起“套路贷”系列犯罪,受害人坚持举报、控告,洮南警方再次对其立案侦查。据洮南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桂源峰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已符合“套路贷”犯罪构成的基本要件。可是,洮南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中,对桂源峰多起“套路贷”犯罪并未提及,这与桂源峰团伙犯罪行为和性质不相符,更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相违背。

王发旭律师还表示,根据两部两高《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像桂源峰这样的犯罪行为和犯罪频率,应准确定性为恶势力团伙犯罪。

周新军认为,洮南市检察院检察监督环节没有依法履职,未

要求公安机关对该团伙向社会征集犯罪线索,是蓄意包庇其罪行。

洮南,真是“想逃都难”吗

据周新军介绍,白城恒大的噩梦是从认识桂源峰开始的。“2015年6月2日,经实际施工人管玉武牵线搭桥,我们借了桂源峰1000万元用于项目资金周转,约定年利率36%,用在建楼房抵押”,周新军说,“桂源峰先收‘砍头息’30万,至2016年5月2日,我们已向他支付利息320万”。

据相关法律文书显示,2016年6月28日,桂源峰以“借款纠纷”为由,将白城恒大诉至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白城中院执行局局长常明炜,以及法官黄学军、张东辉明知桂源峰是‘套路贷’,依然支持其虚构“债权”,裁定白城恒大需支付桂源峰1839万元”。周新军说。

“张东辉要求我们将实际市值4000多万、面积7885㎡楼房抵账桂源峰的1839万元”。周新军说,“所谓1839万元,有556万元未经过诉审程序,是桂源峰逼迫我们为其“补偿损失”的虚构债权,也是“套路贷”犯罪数额,在556万元没有银行往来流水、借款凭证等任何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张东辉出具执行裁定书一并执行。

此后,桂源峰团伙向白城恒大继续纠缠,索要已抵债执行结案的借款利息。2018年7月2日,白城恒大为了赎回价值4000多万的楼房,也为了“花钱免灾、息事宁人”,周新军通过筹融资金,准备支付桂源峰1839万元。

当桂源峰了解到从内蒙古赤峰市来的两个人真是来给白城恒大投资的,并愿意首先结清桂源峰的1839万元时,当即翻脸,表示“还钱不好使”。

周新军说:“桂源峰知道我们还钱的诚意后,扬言:‘你就是拿一个亿也得让你死到这里。洮南,你就是想逃都难’。在桂源峰的淫威下,投资人被吓跑了,融资陷入困境”。

在白城中院个别法官的打伞撑腰下,桂源峰团伙变本加厉,不断用车辆堵门、书写标语、威胁恐吓等卑劣手段,频频滋扰吉祥家园售楼处,致使无法运营。

被逼无奈之下,2019年4月17日,周新军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白城中院执行法官“打伞撑腰”的所作所为。白城中院启动院长监督程序,确定未经诉审程序的556万元执行程序错误,下达【(2019)吉08执监1号】执行裁定书,认定【(2017)吉08执41-5号】裁定书违法并将其撤销。

周新军说:“通过信访程序将违法裁定撤销,此事惹恼了白城中院执行局,迎来了黄学军、张东辉等人的报复性执法。2019年6月5日,黄学军、张东辉对白城恒大下达【(2019)吉08执恢13号】裁定书,查封了4栋楼房,面积约3.4万㎡,根据市值计算,楼房价值达1.4亿多元,超过诉讼标的10多倍。后来实际拍卖面积1.05万㎡,违法超标的额查封面积2.35万㎡。

至此,连同此前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超标的查封,白城中院执行局已查封白城恒大在建楼房面积达到8.6万㎡,查封时长4年多,违法超标额查封面积6.3万㎡,价值近3亿元。“就这样,我们被白城中院执行局法官逼到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至今一套房子都没卖出去”。周新军无奈地说。

2019年11月,鉴于桂源峰犯罪团伙被逮捕,白城恒大白城中院递交中止执行申请书,申请中止此案执行程序,被拒绝。

周新军说:“我们向白城中院院长周文君递交情况说明、恳请书等,又向执行局长常明炜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申明:该楼房是在建工程,未竣工验收、未工程备案、未办理售楼许可证,不符合拍卖条件等情形。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善意执行”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们恳请执行局解封其中一栋楼进行售卖,销售款优先用于支付执行款。遗憾的是,这些诉求都被无情拒绝。”

更诡异的事情又来了。在强制执行拍卖过程中,需要对查封楼房进行评估鉴定,司辅办法官连代红再次违法,故意选定根本不具备房地产土地评估资质的“白城守信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城守信),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据业内人士介绍,司法评估为法定评估,需要具备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矿业权评估、珠宝玉石首饰评估的资质,方能承担本次评估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规定,白城守信不具备此次法定评估资格,其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无效。

另外,白城守信的估价人员不是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国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而是由一家行业协会核发的“价格鉴证师”,因此,其只能“鉴证”而不能“评估”,该《评估报告》更不能作为执行案件的拍卖依据。

更奇葩的是:白城守信兼职“鉴证师”张明华(政府机关公务员)、高志海的资质章都有明显政治错误,竟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给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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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日,法官黄学军依据这份本无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直接下浮30%进行第一次网拍后“流拍”,12月21日第二次网拍再次“流拍”。12月23日,黄学军以超乎寻常的“办案效率”,按拍卖均价1450元/㎡火速将“流拍”楼房下达抵债执行裁定书并移交给桂源峰。

“有白城市中院和洮南市检察院相关人员给桂源峰打伞撑腰,我们真是想逃都难了”。周新军表示,“这是一起因司法腐败破坏营商环境,欺负外省投资人的典型案例,更是司法顽瘴痼疾的标本案例。希望借助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东风,吹散枉法裁判的雾霾,迎来公平正义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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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吉林省白城市:政法系统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 内蒙古投资商屡遭枉法裁判或成标本
  链接:
http://www.dzshbw.com/news/2021/xiaofei_0518/339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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