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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辟谣《倾城之恋2021》 散播谣言会被刑事拘留

  原标题:警方辟谣!“倾城之恋2021” 真相来了!散播谣言,会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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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凌晨,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网络平台流传的《倾城之恋2021》一文为不实消息:

  情况通报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6月7日,网络平台流转《倾城之恋2021》一文,称广州南沙一男子与一女子约会就餐被感染,该女子来深导致深圳多区开展大排查,该文迅速引起公众关注。

  经查,该文为不实信息。6月8日,警方将居住在宝安区的嫌疑人李某某(男,42岁)查获。李某某对其编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当日,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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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白云区龙归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发布辟谣通知:

  6月8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近期新冠病毒感染者涉及的重点场所或小区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144个重点场所或小区提及到我街永兴村的榕树塘街鸿粤食府,随即网上流传“永兴榕树塘村发现一例无症状感染者”等网贴,经核实为不实信息,现澄清如下:

  1.“永兴榕树塘村发现一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经查核属于不实信息,龙归街辖区不存在新冠肺炎确诊者、不存在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2.街道呼吁近期曾到榕树塘街鸿粤食府的市民,请按照《通报》的要求,务必主动向所在村居或单位报告情况,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3.相关不实信息发布者已由龙归派出所带回处理,对未经核实即散布有关疫情信息并给防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我街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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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查处散布谣言行为的2个案例:

  案例1:越秀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广州某广告有限公司的公众号于6月2日11时30分发布了一则“越秀矿泉瑶台片区2名染病人员带病逃脱”的涉疫情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警方抓获了该公众号的实际控制人林某。目前,林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5月31日21时许,冯某虚构事实,编造出其出租屋室友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信息发给其姐姐。由于冯某曾于5月24日在其姐姐位于白云区黄石街道的家中居住,此消息造成黄石街道等防疫部门紧急采取防控措施。经调查,冯某的室友并未感染新冠肺炎,其行为引起群众恐慌,致使街道、公安机关和防疫部门出动大量人员、资源进行处理。目前,冯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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