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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改革 东莞多项改革举措已先行先试

上周国务院部署多项措施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对此,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东莞作为全国商事登记改革的先行点,这些措施已经高度契合东莞的改革实际。多项措施东莞已先行先试,无需做根本性调整。

国务院方案与莞现行方案匹配度高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先行点,市工商局作为全国唯一的地级市代表参与了全国改革制度设计的研讨工作。

“在国家改革方案中,充分借鉴了东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实践成果。”该负责人介绍,比如,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公示共享等高度契合东莞的改革实际。

另外,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东莞均为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试点,在全国先行一步,对全国的改革具有引领意义。

市工商局介绍,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的改革方案,与东莞改革的现行方案匹配度高、适应度强,只需进一步加大深化改革的力度,而无需做根本性的调整,有利于全市商事登记改革的顺利推进。

取消最低资本限制利好东莞

国务院的改革部署中提出,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公司法》明文规定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以前也必须实缴。“东莞商改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50万以下(含50万元)的有限公司(一人公司除外)允许首期零出资,无需提交验资证明,但是必须两年内认缴。”该人士说。这也就意味着注册登记时不用实缴注册资本,但两年内要补缴,“相比之下,全国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更加彻底。这比东莞的改革措施步伐更大,对东莞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内资(私营)有限公司142916户,其中注册资金为3万元的多人内资(私营)有限公司有2579户,注册资金为10万元的一人有限公司有5799户,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18户。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东莞的中小微企业众多。取消这三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后,更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该负责人分析。

而对于三类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等还未实施的政策,省工商局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待省局实施细则通过后,东莞就可以开始执行。

接下来,市工商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改革要求,以建设“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为重点,以开发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为突破口,继续加大力气、加快步伐推进商事登记制度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以及推行电子商务企业的集群注册,争取再做全国改革的排头兵。

国务院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举措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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