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接到“猜猜我是谁”电话 网银转账借“同学”被骗
男子接到“猜猜我是谁”电话 网银转账借“同学”被骗
市民孔先生收到“猜猜我是谁”的电话后,以为对方是同学,答应其借钱请求,并通过网上银行转账6000元给对方指定的一个账户。
后孔先生发现受骗,遂将转账过程中的付款方银行、收款方银行两家银行告上法庭,索赔损失3万多元。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两家银行并无构成侵权,驳回孔先生的诉讼请求。孔先生不服上诉。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转账后发现受骗,怪银行没核实
2012年6月6日中午12时许,孔先生到南城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男子让他“猜猜我是谁”。孔先生先后用普通话、广州话和恩平话试探,对方均能回应。孔先生遂相信对方是他的某个同学。
聊天中,该“同学”得知孔先生当天从长安前往南城办事,就说他正好打算去长安,并说急需钱脱身,想借钱。孔先生答应了。“同学”又称,他正在和一个朋友在长安农业银行办事,让孔先生将6000元转账到他朋友名下,并提供了一个户名为王某的农业银行账户。
孔先生遂通过平安银行东莞某营业点大厅电脑登录个人账户并转账后。之后,上述“同学”在电话中确认钱已收到。
去南城办完事回长安后,孔先生打电话邀这位“同学”吃饭,对方却称已去黄江。孔先生疑惑之下,在手机中找出某同学的电话号码,通话后,方知被骗,遂立即报案。
随后,孔先生查到收款人王某的开户银行,是农业银行佛山市南海支行,并非东莞市长安支行。
孔先生认为,农业银行长安支行未经核实即完成转账流程,而平安银行东莞分行也没有指令校核客户提交的收款人开户行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索赔3万,两审皆败诉
2013年10月,孔先生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两家银行,认为对方构成财产侵权,要求两家银行退回6000元及其利息500元,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误工费1万元,并一起书面道歉。
两家银行则认为自身并无任何过错。两家银行均认为,孔先生转账目的是转款给王某,而该款也已汇入王某的账户。孔先生作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使真的受骗,收款人开户行信息的问题与被骗之间也不存在因果关系,银行的业务操作合乎规范,并无过错。
败诉原因
两银行操作未违反相关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家银行是否构成侵权,要从银行是否实施民事违法行为、该行为有无产生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以及是否有主观过错等方面来判断。
孔先生网上转账过程中所填写的收款方姓名与账号,经付款方银行、收款方银行比对相互匹配,该两项信息可以确定唯一地指向收款方,两家银行的操作并无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况且,并无证据显示公安部门对此已立案或有其他事实调查或结论性意见,故孔先生向王某转账属正常行为还是受骗,尚无法确定。
2013年12月,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家银行对孔先生并未构成侵权,驳回孔先生的诉讼请求。
孔先生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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