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得手机后反复维修无维修凭证维权难
男子购得手机后反复维修无维修凭证维权难
去年7月底,街坊吴先生在莞城向阳路的一间通讯手机店,花1800元购买了一台HTC手机。吴先生说,购买当天装手机卡时,手机就出现问题。
报料人 吴先生:“那个卡槽开始就有点松动,然后我放(手机卡)进去之后,卡槽就坏了。花了差不多两个星期,才把卡槽的问题解决。”
而到了今年的1月底,吴先生用了半年的手机,又突然出现黑屏。
报料人 吴先生:“店家他就说里面的屏坏了,他意思就是说我们人为损坏, 把那个屏弄坏的。我自己感觉,我外边的屏是完好无损的,里面的屏怎么可能坏呢。”
吴先生说这次维修足足花了近两个月,直到3月底才修好。但他拿到手机后,发现又有问题。
报料人 吴先生:“我跟我的朋友打电话的时候,我打电话过去,我可以听到他们跟我说话,然后我跟他说话,他那边听不到。”
因为手机反复维修,加上认为店家态度不好,吴先生再次拿着手机来到手机店,与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
报料人 吴先生:“当时我把手机放在他的台面上。(是放还是扔?)就是稍微有个甩的动作,可能就力道过猛,翻在他们的茶几上面。他直接把我的手机从桌面往地下一扔,所以我当时就很生气,才跟他出了一个比较大的冲突。”
吴先生认为,手机并不是自己损坏的,而且商家从来没有提供任何维修单据,这种做法不合理。而手机店一方坚称,手机是吴先生人为损坏的。
手机店工作人员:“客服都说他自己搞坏卡槽,他现在还在赖人。用了大半年,第二次,然后修好了,然后打电话没声音,是松掉了,送放器,然后我也帮他修好,打开螺丝搞好了,他在那里跟我吵,砸烂我计算机。(也就是说,他两次损坏都是人为损坏的,是吗?)是啊。(但是每次维修,您为什么没有提供任何的单据和维修的单据之类的呢?)我们是本店帮他负责,为什么要单据呢?我们有收他钱吗?这么简单的事情,我们有收他钱吗?”
因为协商不成,吴先生向市消委会投诉,市消委会表示会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人员提醒吴先生,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维修单据。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 麦惠贤:“维修凭证和你当时购机的消费凭证一样,作为你‘三包’维权所需要的必要证据来的。消费者如果这些产品出现问题,交由销售方进行维修的,一定要索取相关的维修凭证,销售者没有提供的,消费者也应该主动去索取。只要有有效的维修凭证,对于以后的维权是相当有一定的便利性的。对于商家认为他是人为损坏的,这个需要商家进行一个举证,有没有检测报告,证明消费者有没人为损毁的情况。”
任何买卖交易,都需要黑纸白字写清楚,不要觉得麻烦,日后,这些单据说不定才是真正帮你省了麻烦。(记者 陈婉琳 何振成)(来源:东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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