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

东莞版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出台

  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今天正式发布,提出34条具体举措全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直接惠及企业实施科技创新,也成为构建具有东莞特色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的重要探索。
 
  加快建成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
 
  《意见》提出,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战略地位,打造以松山湖高新区(生态产业园区)为龙头、重点镇街为有力支撑、各区域协调推进的全面创新格局;加快建成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
 
  创新驱动走全省前列 东莞定出具体指标
 
  《意见》规划期到2020年,并提出在创新主体、研发投入、创新载体、创新成果、产业支撑等5个方面的主要指标上均位于全省前列,各项工作都定出具体指标。其中,力争到2020年,全市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1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1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率先基本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2.9%。
 
  在全省率先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新政
 
  为了实现规划目标,《意见》提出了实施七大工程,具体分为34条措施。这34条措施基本覆盖了国家、省科技政策中改革力度大、含金量最高的具体条款,部分条款在东莞的落地还进行了放大。例如,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允许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约定的个人奖励进行确权;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制度等等。
 
  实施七大工程:
 
  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实施“创新载体提升”工程
 
  实施“创新资源集聚”工程
 
  实施“创新创业服务”工程
 
  实施“科技金融结合”工程
 
  实施“创新布局优化”工程
 
  市科技局局长 吴世文:“在34条中,大约我们自己创新的就有20多条。”
 
  首提按不同区域分层次推动创新的思路
 
  《意见》结合东莞实际,精心设计了一系列高分“自选动作”,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东莞特色的政策措施,其中,首次提出按不同区域分层次推动创新的思路,实施“创新布局优化”工程,同时也提出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加快建立科技创新的法律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1+N”政策体系加快形成
 
  围绕《意见》的实施,接下来,我市还将研究起草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强化创新主体、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业等实施办法,形成推动创新驱动战略走在前列的“1+N”系列配套政策。(来源:东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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