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东莞“3+2合议庭”首审减刑案件

  4月29日,东莞中院审监庭在东莞监狱减刑、假释审判庭开展了“高墙下的阳光审判”之“3+2合议庭首审减刑案件”司法公开活动,以服刑人员袁某减刑案及服刑人员钟某等9名三类罪犯作为宣传案例,首次采取由两名法官及3名人民陪审员组成5人合议庭的形式对上述案件进行公开开庭。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5人合议庭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人数比例,力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
 
  在审判现场,服刑人员袁某表示对自己犯下的罪行非常后悔,称其连累父母和家庭,认识到自己行为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袁某原是一家文具制造厂的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业务。2001年9月至2004年10月期间,袁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海关许可且未补缴税款的情况下,决定将该公司保税进口的原材料销售给国内客户,共计偷逃税款人民币347万元。之后袁某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入狱后,因袁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年5个月、13个月。据悉,袁某在东莞市看守所关押期间检举揭发了何某、王某等人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办案人员通过其提供的线索抓获了何某、王某。由于袁某获得立功,此次东莞监狱提请对其减刑10个月。
 
  袁某在审判现场表示,减刑出狱后,他最想做的是先回家看看父母,看看其他家人。随后,法庭对服刑人员钟某等9名三类罪犯进行减刑案件开庭审理。开庭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也对服刑人员询问了不少问题。
 
  东莞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郑盛平是本次开庭的3名人民陪审员之一。这是他第一次参加“3+2合议庭”的开庭审理。“这种方式让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得到更多尊重,保证了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郑盛平说。
 
  据悉,自2014年4月起,东莞中院进一步加大了司法公开力度,采取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三类罪犯公开庭,举办未成年人犯罪和职务犯罪司法公开专题等活动形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至2015年3月,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案件1790宗,参审率为66.12%,其中三类罪犯的减刑案件全部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来源:南方日报)
 
上一篇: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两起酒驾案件判刑
下一篇:东莞商标权侵犯对象涉及多领域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