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依法行政在深化 行政首长敢出庭

  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正式开始实施。东莞两级法院全面启动“收”字号的立案登记模式,对于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法院递交的诉状或申请书,一律予以接收。这改变了传统的立案制度下,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予立案多数是口头告知、无书面通知,也不登记造册,存在对当事人释明不清,增加当事人往返次数的情况。
 
  与立案登记制相呼应,新《行政诉讼法》也在5月1日正式实施,其对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补补法律知识成了当务之急。同时,东莞两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大幅上升以及行政部门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诉求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考量,这两则消息可谓振奋人心。立案登记制对于依法行政的助推作用显而易见:一方面,立案登记制可以使所谓的“民告官”在程序上更加便捷。传统的立案制度不予立案多数是口头告知、无书面通知,也不登记造册,存在对当事人释明不清,增加当事人往返次数,这在程序上增加了“民告官”的难度,消减了当事人依法维权的信心。反之,立案登记制这种模式在客观上方便了当事人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另一方面,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也将促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因为行政案件的立案更加便捷,政府部门若不能恪守法律准绳,难免面临更多的官司。再加上东莞实施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若不依法行政,政府部门的违法成本增加很多,这就更有助于行政部门恪守“依法行政”的准绳,以免惹上官司。立案登记制配合新《行政诉讼法》,可以说,不管是从立案的程序上,还是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上,都在深化“依法行政”的理念。
 
  东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司法环境一直较好,行政部门对法院的工作还是理解和支持的。即便如此,但在以前行政部门被起诉还是觉得很没面子,出庭应诉也不自在,行政首长出庭更是难以想象。而这几年,在东莞加大法治建设力度和法院的推动之下发生很大变化。仅去年东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数就达90件,是往年的9倍多。行政首长出庭也是“愿发声、敢发声”。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东莞行政部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也将成为新常态,这种新常态不仅表现在司法机制的健全和社会大众法治意识的提高的需要上,而且更加体现在行政部门主动强化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具体行为上。法院对行政行为的纠错也体现出行政审判对行政机关的司法监督作用,而新的《行政诉讼法》就明确了法院的监督作用。
 
  “春江水暖鸭先知”,东莞法治生态的“冷暖”,社会普通大众是真切的感知者。行政诉讼案件的大幅增加以及行政首长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等,正是从侧面反映出东莞普通人民群众的自信和法治意识的提高,敢于拿取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反映出“法治东莞”建设已经步入高速前进的正轨。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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