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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窃贼作案后用手机拍下赃物作“留念”

  两名窃贼作案后用手机拍下赃物作“留念”

  两名男子流窜清溪、塘厦两镇疯狂盗窃并屡屡得手,作案后他们还用手机拍下赃物和作案工具的照片,以作“留念”。近日,这两名男子被清溪警方抓获。

  5月23日凌晨3时许,清溪公安分局巡警大队便衣队员在该镇时尚电器路段开展伏击工作时,发现两名共骑一辆摩托的男子形迹非常可疑,随即跟踪这两人到了时尚电器对面一间临时出租屋前。当两名男子开门进屋时,便衣队员迅速上前询查,发现这两名男子随身携带了弹簧刀,于是当场将两人(王某明、罗某,均为贵州人)控制住,现场缴获一台已经剪线的摩托车(疑为盗窃所得)和三把万能钥匙,并在其临时出租屋缴获香烟两条及一把匕首。经检查其手机微信记录,民警发现两人曾用手机自拍留念涉嫌盗窃所得的笔记本电脑、香烟、现金等赃物赃款及撬锁工具的图片,并有商量卖掉盗窃所得笔记本电脑的聊天记录。面对铁证,两名嫌疑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罗某对5月23日凌晨1时许伙同“阿龙”(贵州人,在逃)盗窃事主黄先生红色珠江牌男装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于2015年5月21日凌晨3时许曾伙同“阿龙”在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村卫生站附近一小商店内盗窃现金3500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此案曾于2015年5月23日15时左右经事主廖先生报案,在塘厦公安分局田心派出所立案)。

  目前,盗窃嫌疑人罗某和王某明已被刑事拘留。(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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