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要求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
东莞要求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一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38人死亡。为预防社会福利机构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市公安消防局下发《关于社会福利机构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简称《通告》),要求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并保证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值班。
《通告》称,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民办康复机构等场所。东莞将对这些机构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其中,社会福利机构必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此外,社会福利机构要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通告》要求,社会福利机构要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通知》还要求,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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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外墙严禁使用彩钢板
根据省消防总队的要求,市消防部门研究制定了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老年人活动场所幼儿园、托儿所、儿童培训教育机构等场所的火灾防范要点:
1.社会福利机构中,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且不得超过3层,确需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应设置在1至3层。
2.养老机构中,外墙、隔墙、吊顶、屋面等严禁采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材料。在有人员活动、居住的场所彩钢板夹心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A级,其余的也不应低于B1级。
3.养老机构中,厨房、烧水间等明火作业部位应单独设置,设置在建筑内部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其燃料及输送方式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和儿童培训教育机构、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所在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且不得超过3层,确需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应设置在1至3层。
5.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和儿童培训教育机构、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6.社会福利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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