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居民地区新建建筑限高15米
乡村居民地区新建建筑限高15米
市控规委员会昨日审议通过了《东莞水乡特色经济发展区城乡风貌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水乡经济区总体空间形态将遵循“田园为底、水网环绕、疏密有致”的原则,分为水乡新城区、城镇生活区等六大区块。其中水乡新城区为核心区域,城镇生活区则建成精致风情小镇,乡村居民点塑造特色美丽乡村,严格控制新增建筑体量和高度,新建建筑限高15米。(记者 李直建)(来源:广州日报)
下一篇:东莞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现已增至22家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