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基层法院:盛夏控制情绪避免“糊涂”犯罪
盛夏季节酷暑高温,各类犯罪也开始增多。昨日根据一基层法院分析,该院近几年受理的仅“故意伤害案件”中,就有七成是由琐事引发,且都集中在每年的7到11月前后的高温时节。提醒市民群众,平时注意防暑纳凉,遇事冷静,遇事尽量控制自己负面情绪,避免稀里糊涂地就犯了罪。记者挑选几宗东莞法院近日的宣判案件,其中多是糊涂犯罪的典型案例。
A 求被开 小伙毁坏产品获刑9个月
28岁的男子小何,在东莞横沥镇一电子公司上班,专门负责电脑芯片清洗工作。曾于2013年提出辞职,但被劝说留下继续工作。但2014年小何又不想干了,这次他没有主动提出辞职,而是想着自己如何被公司开除。为让公司主动开除自己,他故意把公司的一批电脑芯片毁坏,价值17464元。法院最终认定,小何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由于他如实供述、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公司谅解等情节,可从轻处罚。日前法院一审判小何有期徒刑9个月。
B 老汉存款被盗 怒砸银行泄愤
冷静56岁的谢老汉将积蓄9000元存入银行,几年后才发现存款被盗,向银行讨要说法未果,于是将怒气发泄至银行固定设施上。去年8月28日,谢老汉带着一条三角铁,来到东莞塘厦镇某邮政储蓄银行,对着A T M机的键盘及屏幕猛砸,接着又冲入银行出入口的玻璃门,用三角铁怒砸玻璃门,砸完玻璃门后怒砸大堂液晶电视和叫号机。市第三法院经查明,认定谢老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鉴于本案是由谢老汉与银行间的纠纷引发,且谢身患残疾,年岁已高,生活困难,日前法院一审判谢老汉拘役5个月(拘役是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的一种刑罚,按规定,拘役期间每个月可回家一两天)。(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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