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欠费补偿” 切莫“远水难解近渴”
近年来,患者医疗欠费成了医院难言的苦水。根据东莞市卫计局统计,截至目前,东莞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欠费总额高达3亿。“国家将对2013年以来,医院应急欠费进行补助,东莞可获得1121万资金。”东莞市卫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东莞市一级也设立了应急救助专项资金,财政将对8家市属医院进行补助,两项资金加起来,市属医院负担有望减轻5-6成。
既然医疗机构必须先行救治,那么遭遇欠费的确也就在所难免。而为了应对医疗欠费导致医院不堪重负,相应的财政补助机制,的确也并未付之阙如。无论是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的设立,还是相应的补助机制的确定,按说都意味着对于“医疗欠费”有了圆满的应对机制。
不过,从医疗欠费的现状以及补偿机制来看,镇街医院作为医疗欠费的重灾区,尽管也有相应的补偿机制,但想要拿到补助,还是要等到明年。即便来年的偿付能够弥补所有的欠费亏空,这仍然意味着医疗欠费先得由医院来埋单。而但凡有些经济常识的人多半都会知道,资金是有时间成本的,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的延迟支付,都意味着医疗机构要承担更高的成本和代价。如果再考虑到只要医疗业务开展,医疗欠费就仍有继续扩大的可能,这些欠费的亏空会否令医疗机构难堪重负,也就绝非杞人忧天。
基于此,先行救治固然是理清了医疗机构的职责与角色,但对于医疗欠费的偿付,却不应总是姗姗来迟,能拖就拖,否则的话,当先行救治仍然意味着医疗机构要承担额外的风险和成本,这一机制的落实与推动就必然要打上折扣。而对于应急救助专项资金而言,其实同样应当有相应的考评和约束机制,对于医疗欠费的及时甚至实时偿付,理应是最基本的常识性原则与机制。(来源:东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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