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规定校车载有学生时“四不得”
东莞拟规定校车载有学生时“四不得”
以后你驾车时看到前方或相邻车道有校车停靠,或须停车等候,且不能鸣笛或打灯催促。东莞市政府网站日前公布了《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除了上述规定外,该办法还拟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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