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2015年1-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10.5%

  2015年1-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10.5%
 

  2015年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893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257亿元,增长8.0%。

  2015年1-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0809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88576亿元,增长7.4%。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1528亿元,同比增长10.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365亿元,增长11.9%。1-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64375亿元,同比增长1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6434亿元,增长11.7%。

  按消费类型分,8月份,餐饮收入2752亿元,同比增长12.4%;商品零售22141亿元,增长10.6%。1-8月份,餐饮收入20349亿元,同比增长11.7%;商品零售170460亿元,增长10.3%。

  在商品零售中,8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0516亿元,同比增长7.9%。1-8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83176亿元,同比增长7.5%。

  2015年1-8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22401亿元,同比增长36.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8653亿元,增长35.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9.8%;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748亿元,增长41.1%。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41.3%、27.3%和38.8%。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4年8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5年8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5.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对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了修订,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也相应进行了调整。(来源: 国家统计局)

上一篇:保健品大唐奥舒夸大宣传上黑榜
下一篇:北京国检局提醒市民不要从境外购买月饼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