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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源管理中心达“甲级”一次性可获30万元奖励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达“甲级”一次性可获30万元奖励

  为提高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积极性,东莞市出台相关政策,对通过验收并被认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将一次性予以最高30万元的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扶持资金。(记者 李嘉杰)(来源:大岭山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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