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年申报次数降至4次
	  小规模纳税年申报次数降至4次
	  国庆假期结束,东莞再发政策利好,通过出台文件调整纳税方式,实施便民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在按季度缴纳,一年只需要缴四次。
	  国庆过后,不少前来税务部门交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会发现,现在纳税比以前轻松多了,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前都是一月一缴,现在按季度缴纳,一年只须缴四次。调整之后,东莞29.9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每年的申报次数将由12次减少到4次,工作量明显减少,可以更加专心于生产经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改为“按季度申报”后,增值税起征点将由每月3万元调整到每季度9万元,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惠及面将进一步扩大。对销售额整体不高,仅个别月份销售额超过3万元但季度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按季度申报”将有利于他们足额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从细微处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此外,纳税人需填写的表格也将进一步减少。“按季度申报”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的增值税申报表从每年12份减少到每年4份,降幅达67%,纳税人填写表单资料的负担进一步得到了减轻。(来源:沙田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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