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淘汰补贴申领将实现一站式服务
黄标车淘汰补贴申领将实现一站式服务
按照广东省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2015年,东莞要完成约5.1万辆的黄标车淘汰任务,然而这一任务目前完成的进展并不如意。10月14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部门获悉,东莞黄标车淘汰仅占省下达的年度淘汰任务的47%,淘汰进度严重滞后。为鼓励存量车主主动参与黄标车提前淘汰,接下来,东莞将在强化环保限行执法的同时,优化淘汰补贴发放流程和条件。黄标车淘汰补贴申领将实现一站式服务,可未拆先补。
环保限行执法力度不足
据东莞市环保局车气所统计,2015年1-9月,东莞全市共淘汰黄标车23950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1486辆),仅占省下达淘汰任务的47%,淘汰进度严重滞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主要受制于两个方面:一是环保限行执法落实不到位。从2014年11月1日起,环城路已实施环保限行,但电子抓拍至今未建成,使环城路限行形同虚设。此外,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各镇街中心区实施环保限行,但至目前处罚宗数少于10宗的共有17个镇街,各镇限行执法力度明显不足,削弱了环保限行措施推动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应有作用。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1号),强调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和庄严承诺,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要实施严格问责。
市环保局透露,根据上述要求,东莞市政府近期召开了黄标车淘汰工作协调会,研究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意见,部署提出了相关工作措施。接下来,环保部门建议相关部门及全市各镇街(园区)应有针对性地重点解决重点问题,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一方面应尽快落实环保限行电子执法,由市交警支队对全市现有400多个电子抓拍点进行筛选,按照资源优化、避免重复的原则,选取部分电子抓拍点升级改造。市主要干道(含环城路)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升级改造,市财政予以经费保障;镇街电子抓拍点由市交警支队指导镇街按照统一规范升级改造,镇街负责经费保障,市财政考虑给予适当补助。
另一方面,市交警支队应尽快拟定环保限行电子抓拍点设置方案,争取2015年12月1日前完成全市环保限行标志、标识设置及电子抓拍系统改造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以限促淘”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尽早开展排查清理行动。从10月份开始,建议由市交警支队指导,按属地负责原则,各镇街政府统筹属地相关单位全面开展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排查清理行动,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及时报废,对不符合报废条件的劝导提前淘汰。
申领淘汰补贴将更便捷
拆解滞后影响车主主动淘汰积极性,是导致黄标车淘汰不尽如人意的另一大因素。市环保局透露,目前,东莞全市仅有一家拆解企业,拆解能力不足导致群众移交车辆后迟迟不能完成拆解,无法提交补贴申请,拆解缓慢严重阻碍群众申领补贴的进程,使得部分尚未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存有疑虑,观望情绪浓厚,主动淘汰的积极性降低,“以补促淘”未发挥实效。在剩下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尤其在去年已基本完成超过3个周期未年检黄标车辆淘汰而现所剩黄标车绝大部分为可正常通过年审的情况下,要如期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任务,难度巨大、形势严峻。
为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鼓励市民自愿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近期,环保部门对《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2014-2015年)》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并同时发布了《关于调整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条件及奖励资金程序的通知》。接下来,黄标车淘汰补贴申领将优化淘汰补贴发放流程和条件,实行“一站式”服务和“拆补分离、未拆先补”等便民措施。
相较原政策,新政对补贴范围和条件进行调整,明确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交售给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将不受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在具体补贴申领程序上,原要求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不再作为申请补贴的前置条件,缩短申领补贴时间,激发群众主动淘汰的积极性。同时,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及时将已回收的车辆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予以注销。
至于黄标车拆解能力不足问题,市环保局建议由市商务局协调解决增加停车场地问题,因增加临时停放点而导致拆解公司在人力、设备、场地租金等方面新增经营成本等问题,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环保局研究给予相应财政补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黄标车淘汰推进工作
在2015年度全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从“为何要创建”、“为什么要完成任务”、“如何完成创建目标”三个层面,系统阐述了东莞创建节能减排示范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工作方式方法。
袁宝成强调,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尤其是重点部门、重点镇街、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克服困难,落实举措,坚决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努力使东莞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会议下发了我市2015年节能减排示范建设的行动计划。
谈认识:
关系群众健康 关系城市诚信
从2014年开始,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全市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充分肯定了成绩的同时,袁宝成指出,与上级下达的任务相比,与加快转型升级的要求相比,与市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对于当前示范建设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大家要有清醒的认识。对于未能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我们要少找客观借口,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找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补上欠账,加快完成新一年的任务。
袁宝成强调,指标任务完不成直接关系到示范城市摘牌,不仅关系到国家补助扣回,更关系到上级的持续信任、城市的诚信、城市的形象和发展红利的争取。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决心,加大力度,迅速行动,努力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以扎实成效推动全市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谈任务:
抓住四个重点 实行精准发力
袁宝成强调,要抓住重点部门、重点镇街、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精准发力,以超常规手段完成超难度任务。与此同时,要毫不松懈地抓好节能工作,确保全面顺利地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针对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指标任务,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要加快推进水乡地区“两高一低”企业引导退出。要加快石马河流域和水乡地区的截污次支管网建设。要加快截污主干管“断头网”接驳工程建设。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针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指标任务,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治理。要推动全市“黄标车”全面淘汰。要大力推进火力发电机组改造。要加快推进工业锅炉改造。
针对单位GDP 能耗下降任务,突出抓好工业节能。要加快推进电机能效提升。要大力推进注塑机节能改造。要认真落实清洁生产行动计划。
谈机制:
确立可检查可考核可通报工作机制
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在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我市又被依法赋予了地方立法权。
袁宝成强调,要建立可检查、可考核、可通报高强度的工作机制。要让数据清晰可查,更要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着。要加强环保立法执法,依法出台一系列环境政策法规,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广大企业要发挥好节能减排主体作用,充分认识和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组织生产,自觉淘汰和改造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项目、产品和工艺,把经济效益建立在节能减排的基础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要强化督促考核。要加大对刚性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对考核评价“未完成”年度任务的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要积极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协调,争取获得更多业务上的支持与指导。
行动计划:
完成不低于4万辆黄标车年度淘汰目标
会议下发了《2015年东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行动计划》,提出了年度目标:到今年底,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比 2010年下降23.4%,降至0.507吨标准煤/万元;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在2010年排放量的基础上下降25.08%、 26.4%、36.72%和35.04%,分别控制在11.78万吨、1.71万吨、8.68万吨和13.2万吨。
《方案》提出,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167辆,其中更新或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500辆;改装清洁能源出租车805辆。
力争今年全面淘汰辖区内的黄标车,完成不低于4万辆黄标车的年度淘汰目标。(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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