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

东莞质监局部分食品监管职能今起归食药监局

  以前到质监部门办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许可、审核,今天起要到市食药部门去了。3月1日后,与工商、经信有关的食品方面的许可、审核,也归食药监局管。

  生产加工环节质监管,流通环节工商管,餐饮消费环节归食药监管,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一直备受公众诟病。不过,接下来,这种“九龙治水”的现状会有大变化。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2014年1月1日起,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将分别由市卫生局、市质监局移交至市食药监局。

  至于流通环节以及酒类流通监管职能,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移交。

  职能全面划拨后,市民也要留意,办理相关许可、审核,别跑错地方了。

  相关政策

  卫生、质监、工商、经信等食品监管职能划入食药监

  去年8月29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此次《意见》为落实国家和省指导意见之举。

  《意见》指出,调整市、区(县级市)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与国务院、省保持一致。具体为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和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质监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经信局酒类流通市场监管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目前,东莞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重组整合也有了新动静。2013年12月30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协议。

  自2014年1月1日起,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将分别由市卫生局、市质监局移交至市食药监局。自2014年3月1日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酒类流通监管职责将分别由市工商局、市经信局移交至市食药局。

  市食药监局提醒,1月1日起,以前到质监部门办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许可、审核,要到市食药监部门去了。3月1日后,与工商、经信有关的食品方面的许可、审核,也别跑错地方了。

  业内观点

  统一监管将结束部门推诿、扯皮

  质监、工商、卫生、经信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后,市食药局能否承载,还将涉及到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的划转整合。对此,市食药监局表示,具体方案有待确定后正式下发。

  对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划转,有业内人士表示,首先,以前多头监管,对于市民来说,碰到问题常常搞不清楚该找哪里,并不便利。而且最关键的是,这将改变以前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并解决以前分环节责任不清的问题,“一个食品安全问题常常涉及生产、流通等多环节交叉,但是,分头监管容易造成部门扯皮、责任推诿。”

  职能划转后,原本由市食安办(挂靠卫生局)承担的综合协调职能将划入市食药监局。对此,业内人士也表示,上一轮机构改革之前(即2011年1月1日以前),综合协调职能本是由市食药监局承担,“这个职能对他们并不陌生,而且,食品安全统一监管后,需要综合协调的环节将大大减少,将来主要是食药局内部协调,对外主要是公安、农业等部门的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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