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有关经济补偿金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建议:对有关经济补偿金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昨日,在莞城代表团分组讨论时,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李小梅提出了《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增加了企业负担的话题,得到了不少人大代表的共鸣,他们认为,目前确实存在一些企业务工人员为了拿到经济补偿金,采用了一些不恰当的方式,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李小梅建议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可以把建议统一交给全国人大代表、市长袁宝成,由他转交给全国人大,希望能够引起全国人大的重视,对有关经济补偿金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李小梅:
补偿金增加企业负担
昨日下午,在莞城代表团分组讨论时,作为莞城代表团分组讨论成员,市长袁宝成并未现身。人大代表们就《劳动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展开了热议。
李小梅在提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供给侧改革时说,供给侧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企业减负。李小梅同时提到,目前《劳动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给企业带来了负担,一些员工为了拿到经济补偿金,使用了不恰当的方式,引起了一些问题。
记者了解到,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对离职经济补偿金是不同的,其中员工自行提出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金的。市人大代表、莞城街道党委书记刘林宏也表示,对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一些企业不敢公开提,但私底下是有意见的。
经济补偿金的话题得到了不少人大代表的共鸣,他们认为在目前社会保障比较完备的情况下,企业务工人员的利益可以得到基本保障,经济补偿金的必要性并不大。同时,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出现了很多工人为了得到经济补偿金,通过怠工等方式让企业辞退的情况。昨日,一名人大代表就大吐苦水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炒人不敢炒,一炒就要赔偿,很多老板在企业遇到困难时,就是因为支付不起补偿金才跑路的”。
据了解,市长袁宝成是全国人大代表,李小梅建议说,大家可以把意见和建议收集起来,交由袁宝成带到全国“两会”,建议全国人大修改有关经济补偿金的内容。
企业家倒苦水:
员工拿了补偿金“跳”走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政协委员也提出了意见。2月23日,在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工商联组的政协委员莫浩棠就向袁宝成“倒苦水”,“现在企业日子难过,我们说企业‘死不起’,因为补偿金(的问题)。”
莫浩棠是三正集团董事长,他说:“比如一千个工人的一家工厂,每人干满一年,(离职后)就多一个月工资作补偿金,造成员工浮躁。”
什么是“浮躁”,在他看来,有些年轻员工干了几年就拿补偿金“跳”走了,“也不管企业是不是处于转型期”。这造成了一种在企业方看来是不可理解的情况:企业遇上转让、并购,其实员工可以顺接到新公司,但“他们不管新家怎样,先要了补偿再说”。
莫浩棠说,自己有个朋友收购了一家企业,多了一千多个工人,补偿金就上千万,负担很大,“这是企业的苦衷。”
他还讲了企业人力成本的另一个问题:劳动保险金。“一年的基准是3000多元,很多企业难以承担。”莫浩棠希望袁宝成能派人到企业深度调研一下。莫浩棠的发言引起部分与会企业家的共鸣。
袁宝成:
会将问题向上反映
袁宝成回应说,有必要帮助企业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会将此问题继续向上级反映,因为劳动合同法规是中央层面的决策。
“大家反映的问题,年内可能会见效果。告诉你这个希望,让你开心一下。”袁宝成对莫浩棠的这句话,逗乐了众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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