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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要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东莞要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东莞市政府昨日召开全市法制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地级以上市法制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法制工作成效,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科肯定了我市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成效,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张科强调,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致力提升自身法治能力水平。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各项行政管理行为纳入法治的轨道。
 
  张科要求,要高度重视复议应诉,完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两名以上法律专业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对涉及重大改革、重大政府投资以及以政府名义签订协议等重大决策的,必须通过本级行政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坚持依法公正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自我纠错、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制度优势。
 
  张科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东莞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实施方案》,积极承担创建责任,制定落实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以考评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东莞市政府秘书长邓浩全主持会议。
 
  延伸阅读
 
  规范性文件将统一登记统一发布
 
  会议下发了《东莞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实施方案》。2016年,我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加大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力度,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同时,我市将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和听证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加强镇街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确保镇街法制机构能够承担镇街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报备、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案件办理等政府法制业务。
 
  会议提出,对于尚未建立起法律顾问室的镇街、部门,要抓紧推动建立以政府法律机构为平台的政府法律顾问室;已经建立法律顾问室,但尚未配备齐全法制工作人员的单位,要抓紧配备两名以上法律专业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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