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同志委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全年共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项;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等5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项、专题调研报告7项,开展专题视察6项、执法检查2项、跟踪监督4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依法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1人次。常委会组成部门开展督导调研71次,召开座谈会101次,形成专项报告53份,顺利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发挥主导作用,立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早谋划,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去年3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迅速建立健全立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市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增开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增设内司工委,扩编法制工委[1]。选调优秀干部充实立法工作一线队伍。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结合我市实际需要,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确定2015年下半年和2016年度立法项目4件,其中首批立法项目2件。5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成为全省新获地方立法权第一批正式开展地方立法的市。
 
  早培训,狠抓立法能力建设。率先制定《东莞市立法工作指引》[2],细化规范立法各环节工作,并加强对立法规范要求的学习和运用。加强立法队伍培训,先后选派4名干部到省人大法工委跟岗学习半年,安排骨干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立法法培训班,赴武汉、长沙等地调研学习;举办东莞市地方性法规审议实务操作培训班,邀请省人大法工委领导专题授课,开展立法知识专题讲座,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与东莞理工学院合作建立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3],组建由33名专家组成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库[4],建立527人的市立法人才储备库。
 
  早起步,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及时召开东莞市立法工作第一次会议[5],全面启动和部署立法工作。在东莞人大网开辟“立法专网”,畅通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认真起草《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提前介入《东莞市城市综合执法条例(草案)》的起草和调研工作,共同研究起草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首批两部法规草案如期提请审议。就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开展立法调研[6],召开部门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7]。目前两部法规草案都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依法提交本次大会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服务科学发展,监督工作实效明显增强
 
  注重财政资源分配,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财政资金预决算、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做好全口径预算执行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情况报告及审计报告,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营。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系列调研,重点关注在医疗、社保、生态环境整治等基础民生方面的投入[8]。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题调研,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专题视察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建设,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促成《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专题调研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执行情况,推进市国医馆的规划建设。专题视察和调研我市全民健身工作、旅游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情况,促进文化惠民政策实施。强化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跟踪监督工作[9],提升垃圾管理水平,在省人大开展的2015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第三方评估中,东莞排名从前年全省第八跃居第一。
 
  注重创新监督形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采取近年来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集中视察方式,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走访百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展情况工作”专题监督视察活动[10],在全市营造了关心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浓厚氛围,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针对我市“三重”项目建设,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专题视察,听取市政府专题汇报,促进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落实15项具体工作措施。审议东莞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围绕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发展方向等提出意见建议。
 
  注重倡导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视察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我市成为去年全省唯一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听取和审议黄唇鱼自然保护区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跟踪监督江库联网建设情况,加强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推进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11],召开“落实省人大会议精神,监督推进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整治工作会议”,通报监督工作重点,提出整治工作建议;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自行组织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实地检查和监督调研,专题视察茅洲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情况。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来莞专题调研湿地保护情况,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我市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东莞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统计法》、《专利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我市法治公安建设、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东莞市基层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情况、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诉访分离工作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审查了6件规范性文件。扎实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和依法治企工作,通过了省对我市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情况的评估验收[12]。落实人大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改进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84件次。
 
  三、推进代表履职,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强化责任意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落实人大常委会约请代表日制度、人大常委会走访代表制度和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常委会领导约请代表活动8次,约请代表30人次。开展市长约请代表活动,约请代表8人。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278人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工作室”作用,成立一年来共组织活动467次,接待群众3101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240条,解决意见建议1165条。编印5期《代表意见建议专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开展优秀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评选活动,宣传表彰60名职务意识和履职能力较强的市人大代表。组织60名优秀市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和活动管理的数字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强化落实意识,提高建议办理成效。召开2015年代表建议督办情况通报会[13],以宣传通报督促建议办理出实效。全年共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156件,重点督办10件代表建议[14],15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办结率、沟通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15]。
 
  四、落实“严实”要求,自身建设有了新的进步
 
  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主任会议学习、专题辅导等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举办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环保法、专利法等专题讲座。举办3期“东莞市人大系统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培训班”,培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基层人大干部103人。省人大常委会重视指导我市人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各工作机构领导分别来莞指导工作6人次和20人次。全国人大、外省、兄弟市就立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工作,来莞进行调研和学习交流共65批次。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举办《守忠诚、勤履职、敢担当、保清廉,争做“三严三实”好干部》等专题党课和“三严三实”系列辅导报告6次,常委会领导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撰写40多篇“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常委会班子积极开展市领导联系镇街、督导市内扶贫以及“听基层声音、当严实先锋”活动。开展学习贯彻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活动,不断强化人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召开市人大机关青年干部职工座谈会,提出和倡导“公正、创新、原则、严谨、服务”10字人大机关人员职业操守规范。以“双创双联”主题活动为抓手,定期组织“人大机关先锋服务队”参与 “志愿接访”、“扶贫”等服务项目。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落实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工作程序。规范人大财政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制定《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3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完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召开全市基层人大工作暨优秀市人大代表座谈会,推动基层人大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勤奋务实,敢于担当,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在去年11月19日市委徐建华书记带队向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工作[16]时,黄龙云主任充分肯定我市人大工作,认为东莞市人大在市委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立法工作为全省做出了表率、监督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常委会一年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基层人大以及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地方立法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立法能力建设和立法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等。对此,常委会将认真研究改进,努力把人大工作做得更好。
 
  2016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动“三个走在前列”,不断补齐“三大短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新理念,贯彻新要求,落实新任务,推动新发展,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快实现高水平崛起、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精神,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去年底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的决定》,为加强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贯彻。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整体工作布局,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根据中发〔2015〕18号文和粤发〔2016〕4号文部署要求,结合换届选举,选好配强镇(街道)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委专职主任、副主任),人大工作机构人员实行专职配备,为做好新形势人大工作打牢坚实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东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三个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提出的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推动我市“十三五”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二、着眼地方立法新要求,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明确在立法过程中人大发挥主导作用的主要节点和实现途径,明确立法职责的具体要求和范围边界。聚焦我市“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围绕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做好新一届人大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大力推进《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和《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强化立法队伍素质能力培养,注重发挥立法专家、立法基地作用,不断提高立法的起草、协调、审议、评估能力。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等制度。
 
  三、围绕践行发展新理念,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握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点,围绕市委推动“三个走在前列”、补齐“三大短板”工作部署,实现精准监督。深化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围绕结构调整、简政放权、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大力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开展新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继续强化对茅洲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的监督。着重就民办教育工作、农村扶贫工作、社区卫生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民生工作进行监督。继续抓好对计划、预算、决算、审计工作等法定项目的审查监督,不断完善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发挥好系统的统计、分析、预警、督办等功能。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开展《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紧扣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司法公正问题进行监督,切实发挥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
 
  四、拓宽代表履职新途径,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着力创新代表监督平台,推动代表联络机构的规范建设,继续深化“人大代表工作室”和“预算联网监督查询室” 作用;强化代表的主体作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和活动的参与度,拓宽代表参与我市政策制定和立法监督渠道。着力完善信息化平台,规范运作“省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省人大代表在线交流平台”,建立完善代表履职信息服务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资源推动代表监督工作。着力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平台,创新完善督办方式,增强代表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实效,扎实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增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实效,不断提高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履职能力。
 
  五、顺应人大工作新形势,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看齐意识、服务大局意识、敢于担当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新形势下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人大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依法进行,促进人大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各项规定要求。按照省人大的统一部署,根据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认真做好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依法指导基层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目前已进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市实现“三个走在前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有关内容的说明
 
  [1] 扩编法制工委。2015年上半年,常委会完成开展立法工作所必须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设置工作。对原有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制工委)进行职能转换,将其主要职能调整为负责具体立法工作,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在其内设机构增设一个法规科,原办公室兼备案审查科。原法制工委所承担的监督、指导公检法司等内务司法工作,则由新设立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内司工委)承担。
 
  [2]率先制定《东莞市立法工作指引》。为使立法工作在科学、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常委会根据《立法法》和《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参照兄弟市的做法,从我市实际出发,积极研究制定了《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流程概要》、《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技术规范》、《东莞市地方性法规公文格式样本》、《东莞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工作指引》、《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公开工作指引》、《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工作指引》、《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论证工作指引》、《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工作指引》、《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工作指引》、《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指引》等10项制度,汇编形成《东莞市立法工作指引》。此项工作,东莞在广东省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中走在前列。
 
  [3]建立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2015年7月24日,东莞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成立签约仪式举行,常委会与东莞理工学院签订《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与东莞理工学院合作成立东莞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合作协议书》。立法基地成立后将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修改和地方立法研究等工作。建立立法基地是保障立法权威、提高立法质量、集聚专业人员才智的重要平台,也是实现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又迈出了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4]组建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库。在向社会公开征集人选的基础上,2015年6月,常委会主任会议以无记名票决方式,差额选出33名法律、城建、环保、科教卫生等领域的立法咨询专家,组建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库,明确专家工作流程和要求,强化专家的责任感,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5]召开东莞市立法工作第一次会议。2015年8月10日,东莞市立法工作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立法的立项工作情况和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议向新任命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委员颁发任命书,向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颁发聘任书,并授牌给东莞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会议还就地方立法工作的一般程序和立首部地方性法规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辅导讲课。
 
  [6] 开展立法调研。2015年11月16-19日,常委会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4个调研组,就《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和《东莞市城市综合执法条例(草案)》两部我市首批立法的法规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共与93个市直机关单位、镇(街道)、省级商会、企事业单位、高校,以及66名全国、省、市、镇级人大代表召开10场立法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对两部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为两部法规草案的修改和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 召开专家论证会。为做好《东莞市城市综合执法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工作,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2015年12月17日,常委会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针对该法规草案第一次审议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探讨。
 
  [8]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在社保、医疗、生态环境整治等基础民生方面的投入。针对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容易引发企业和劳动者误解的情况,要求社保部门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针对生育保险新政策实施后可能会加重企业负担的情况,提出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好生育保险新政策。针对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保障待遇较低的情况,建议市政府考虑建立相应的养老金调升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社区门诊转诊难和水平低的问题,提出要加强引导和管理,加强扶持和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加强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确保环保、水务、城管、农业等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当中增加了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整治专项资金。
 
  [9] 强化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跟踪监督工作。自2014年开始,省人大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省农村垃圾收运工作进行评估排名,当年东莞位列全省第八、珠三角第七,评估排名结果引起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向市委汇报评估情况,前往谢岗凹坑垃圾填埋场、横沥环保热电厂、厚街环保热电厂及拟建的麻涌环保热电厂调研,了解全市垃圾管理工作现状,认真剖析总结排名靠后原因,将主要问题锁定垃圾处理的一头一尾,提出“提高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和终端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努力方向。在常委会的强力监督下,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特事特办、精简流程,加快推进环保热电厂的改建、扩建、新建。这种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全市合力的工作机制产生了实效,2015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第三方评估结果,东莞以91.12分在全省21个城市中排名第一,实现从排名第八跃居第一的重大突破。
 
  [10] 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走访百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展情况工作”专题监督视察活动。为发挥人大服务大局的作用,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的落实,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走访百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展情况工作”专题监督视察活动。2015年8月18日,常委会组织在莞工作的400多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组成33个视察组(代表团),由具有代表资格的市领导和部分镇街党政正职领导担任召集人,分赴32个镇街和松山湖高新科技园区,走访100家高新技术企业。这是近年来常委会组织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视察活动,也是人大代表活动一次形式创新。为组织好这次视察,视察前常委会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对全市755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地域、产业类型、亮点特色等综合分析,最后确定100家走访企业名单;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科技厅厅长黄宁生来莞专题授课,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同时借力市内媒体力量,通过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电视台、东莞阳光网,以及微信、手机报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人大代表走访视察活动情况,扩大视察活动的影响,在全市营造了关心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浓厚氛围。省人大常委会雷于蓝副主任专门批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创新人大代表活动形式的做法很好。”徐建华书记批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主题突出、部署周密、调研深入、分析到位,所提意见建议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
 
  [11] 推进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常委会将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整治列为2015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抓住整治方案编修、污水厂网建设、财政资金保障、产业转型升级、面源污染清理等8项重点问题,不断加强跟踪监督。4月,常委会召开“落实省人大会议精神,监督推进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听取市水务、环保、财政等7个相关部门及流域各镇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传达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精神,并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市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第三方评估,东莞市长安镇在深莞两市三个地区中得分排名第二。10月,常委会向市委常委会议汇报了茅洲河污染整治第三方评估及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12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茅洲河整治工作情况,监督推进治污工作。据统计,2015年4月以来,常委会自行组织或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以座谈和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就茅洲河、石马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了16次监督调研和视察、检查。
 
  [12] 通过省对我市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情况的评估验收。《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我市以全面贯彻实施《规划》为主导,制定并落实《法治东莞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还相继出台了《关于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10月22-23日,由省司法厅副厅长何流明率领的省依法治省办第五调研组,来我市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调研。调研组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贯彻实施《规划》情况和开展打造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先后考察了石龙镇西湖警务区、市第一法院、石龙镇、市医调委、市工商局。对照《规划》的八大任务,东莞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权力约束、社会管理、基层治理、普法宣传等方面,均取得了不少成果。调研组对东莞实施《规划》情况比较满意,认为东莞市的法治建设元素比较全,法治文化氛围比较浓,法治工作台账比较好,法治创新成绩比较多。我市的有关汇报材料被调研组选定作为全省法治建设交流和宣传使用材料。
 
  [13] 召开2015年代表建议督办情况通报会。2015年10月,常委会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通报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三个部门交流了在人大建议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探索总结了一些较好的办理思路和程序。
 
  [14] 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156件,常委会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将“关于推动虎门高铁站打造东莞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建议”、“关于加快山区片对外交通建设,加快融入深莞惠一体化发展的建议”、“关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建议”、“关于加强长安新区扶持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快威远岛森林公园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议”、“关于整治监狱周边环境卫生的建议”、“关于提升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强电动三轮车管制的建议”、“关于防范化解大额信贷风险的几点建议”、“关于加强我市零售药店监管的建议”等10件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制。在督办工作中,常委会的每位督办领导都高度重视代表建议,认真研究代表建议、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带领督办小组深入有关镇街、单位和现场调研,召开建议办理工作督办会、现场会,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参加“面对面”沟通,有效推进了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
 
  [15]办结率、沟通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全部人大代表建议均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100%。从代表反馈的意见看,实现了满意率100%(其中:满意141件,基本满意15件);从沟通情况看,采用座谈研讨和现场视察的有27件,电话联系105件,其他方式24件,实现了沟通率100%。
 
  [16]向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工作。2015年11月19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率领常委会部分党组成员赴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黄龙云主任充分肯定了东莞市的人大工作,认为东莞市人大在市委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立法工作为全省做出了表率、监督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同时对于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二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做好立法工作;三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四要积极听取和回应群众的呼声,认真办理好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甄瑞潮)(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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