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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女子违停拒交罚款两次报警

  东莞一女子违停拒交罚款两次报警
 
  市民蒋小姐报料,4月10日(星期日)19:00点,她到塘厦花园街某商场消费,在该商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时由于没有了停车位,她将车停到了非停车位上。22:30分左右,当她准备离开时,发现自己的车被上了锁,并附带了一张商场物业中心发出的违规停放告知书,保安人员要求她交50元的罚款。一场纠纷就此展开......
 
  市民蒋小姐的说法
 
  对于自己违规停车,蒋小姐欣然接受物业中心的批评教育。但是事情的转折在于一句话。
 
  一句话引发的纠纷
 
  蒋小姐最初是跟保安人员说说好话,她说自己不熟悉情况所以才犯下错误,她希望可以从宽处理不要交罚款,并解锁离开。但是保安人员态度生硬,激起了她内心的怒意。保安人员说:这是主管规定的,你想怎样就怎样,你可以打110报警啊。别人都是乖乖交钱的,不想这么麻烦。
 
  她果真一个电话打给派出所报警
 
  民警到场后,蒋小姐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其一,如果进行处罚,物管一方有提醒告知的义务。而时代城地下停车库里的告示不明显,她是事后才看到。
 
  其二,罚款依据呢?该物业中心是否具备罚款的权利?是根据什么定罚款金额的?
 
  她认为自己不应该给这笔50块钱的罚款。派出所民警到场协调,但他们没有权利停止罚款行为,现场一度陷入僵局。在给予批评和建议,确认不会出现过激行为之后,民警离开现场。
 
  真的要走法律程序告商场物业吗?
 
  面对派出所给出的如果不想接受罚款,只能走法律程序的建议,蒋小姐陷入了沉思。她表示,接受50元罚款可以,但必须开具罚款单据。然而这个要求也被物业中心拒绝,局面再次僵住。
 
  为了维权,她第二次报警
 
  时间已经逼近午夜12点,蒋小姐第二次报警,她希望警方对自己要求开具罚款证明的要求能给予支持。
 
  在警方的再一次劝解协调下,蒋小姐最后没有交50元罚款,也取走了车。但是她的内心,还是留下了不少疑惑。
 
  物业中心的说法
 
  对于蒋小姐提出的质问,商场物业中心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罚款依据是内部管理制度
 
  该商场物业中心的一罗姓负责人解释,这个罚款出自于他们的一个内部管理制度,有公示,也有提醒,并非乱来。
 
  该负责人称,“这是在我们自己的场所上,如果你有违规的行为,我们可以锁车,可以罚款,要么怎么进行管理?对违规行为怎么进行约束?”
 
  蒋小姐的车严重阻碍了通行
 
  该负责人说蒋小姐的车长时间违规停车,造成车库通行不畅,他们出动了数十位工作人员去处理。同时,该物业中心还接到业主投诉,违规停车已严重干扰了他们的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蒋小姐的占道行为并非孤例,之前他们也对类似违规停放的行为罚过款。
 
  派出所的说法
 
  蒋小姐两次报警,内心是希望警方能认定商场物业中心的罚款行为是不合法的,要予以制止。那么派出所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呢?
 
  民众对公安执法范围有着普遍的误解
 
  民警说,民众有一种普遍误解,有事就找公安,觉得他们是万能的,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
 
  但民警也有自己的无奈,执法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是有执法范围的,通俗一点说是管有没有犯罪及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蒋小姐这个投诉中,民警就没有执法权去制止物业的处罚行为。
 
  律师的说法
 
  蒋小姐最大的疑惑就是商场物业中心到底有没有罚款的权利,小编就此事也咨询了专业律师。
 
  罚款肯定不合法,但是管理是应该的,可以收取占用费
 
  蒋小姐几番投诉给派出所她认为不合理罚款事宜,但派出所没有权利处理,那么涉及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事该谁管呢?
 
  律师表示,物业的直接主管单位是房管和物价部门。诸如停车场等这些物业的停车费收取,就是要通过物价部门核准。
 
  物业管理中心如果一旦涉及到收费问题也不例外,如果没有被主管单位核准,就是不合法的,因为它没有行政处罚权。
 
  此外蒋小姐的违规占道行为确实也要进行批评,物业中心对此行为是可以进行管理的。律师表示,罚款肯定不可以,但是如果经核准,可以收取诸如占用费等方式。(来源:印象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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