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东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东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4月14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东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梁维东传达了近期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东莞市委副书记、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姚康及其他成员出席了会议,各有关部门和市委改革办相关同志列席了会议。
徐建华指出,各项改革任务要列清单、建台账,明确成果形式、工作节点、责任单位,抽丝剥茧,细化任务,真正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各级各部门在新的挑战面前,要更善于改革,更勇于改革,瞄准主方向,啃下“硬骨头”,实现新突破,为东莞“十三五”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办法》和《2016年重点督察改革项目》等事项。
谈创新制度供给:从满足群众最迫切需求入手
徐建华强调,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长期高速增长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体制性矛盾日益凸显,尤其进入“十三五”时期,发展的任务更重,面临的挑战更巨大,亟需强化改革的支撑作用。要创新制度供给,强化改革支撑。围绕有利于增创优势、补齐短板的重点领域推动改革,更加明晰改革的目标指向,更加突出改革的支撑、牵引和带动作用,充分释放改革的红利。
徐建华要求,要通过优化制度供给,增创发展优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贸易投资便利化机制等,打造国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打通制约创新发展的土地、金融、人才等方面障碍,为更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条件。通过优化制度供给,补齐发展短板。紧紧围绕当前在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上的薄弱环节,完善组团式发展格局、深化生态领域制度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不断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通过优化制度供给,切实让群众受益。无论新型城镇化还是农村综合改革,无论教育、医疗还是就业、社保等领域改革,都要以人为中心,当前尤其要从满足群众最迫切的需求着手,从群众意见最集中的地方改起,切实让广大群众在改革中受益。
谈调查研究:分析潜在风险推动关键变革
徐建华指出,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触及的利益关系更复杂,遇到的阻力更巨大,更加需要加强对改革的研究。深入调查研究,破解重点难题。要认真分析梳理当前影响改革推进、制约改革成效释放的重点问题,精准把脉、精确指导,找准攻坚的正确方向和路径。具体改革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深入研究本领域的改革,把握问题核心,分析潜在风险,推动关键变革。遇到问题和阻碍,要加强协调配合,拧成一股劲,形成改革的强大合力。
徐建华强调,要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改革统筹。全面深化改革是个系统工程,要下好改革“这盘棋”,必须进一步加强研究,强化改革统筹,同一领域之间和不同领域之间,注意改革前后呼应、相互配合、形成整体,避免改革零星化、碎片化,确保改革的全链条推进、全方位配套。深入调查研究,发挥试点作用。要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不仅要继续争取试点,更要在发挥试点作用上下工夫,抓好改革试点质量,确保试出成效、试出经验,为接下来推进全局性、系统性改革创造条件。对于已经形成的良好经验,要大力宣传,及时在市内推广应用,实现成果的最大化。
重点议题
抓好改革督察
确保改革发挥最大作用
徐建华强调,近期,中央改革办和省委改革办先后印发了加强改革督察工作的通知,发出了抓改革落实的强烈信号。我们要把改革督察摆在更重要位置,切实以督察促落实。省委明确,对中央已经出台的改革文件,省要在3个月内完成文件起草任务。我市也要按照上级要求,对于省出台的改革文件,牵头部门要尽快出台文件,抓好落实。
徐建华要求,各项改革任务要列清单、建台账,明确成果形式、工作节点、责任单位,抽丝剥茧,细化任务,真正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办法》。徐建华要求,市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要适时听取重点改革工作汇报,各专项小组要以更加负责的态度做好本领域改革工作的督察,及时跟踪进度,及时查漏补缺,及时问责追责。要抓好改革评估,探索通过调研走访、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对操作性不够强、结合实际不够紧的改革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改革发挥最大作用。
督察范围:突出重点 兼顾全面
国家和省在东莞试点或要求东莞先行先试的改革事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决定的改革事项,包括年度改革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已出台改革方案确定的改革事项等;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重大改革事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改革事项等列入全面改革督察的范围。
对全市改革具有重要牵引作用的改革事项;迫切需要加大力度推进走在前列的改革事项等列入重点改革督察的范围。
结果运用:作为工作考评重要依据
《办法》提出,要将改革督察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察考评和镇街领导班子、市直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将督察结果作为改革“单打冠军”评定的重要依据。
《办法》要求,经督察发现具有突出成效的改革事项,由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深入跟踪报道,形成良好改革氛围。对不积极推动改革任务或进展缓慢且整改要求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议题
设立巷长、楼长、栋长
营造“守望相助”邻里关系
东莞市被确定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市和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单位。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城乡社区建设,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共6点21条。
引人注意的是,我市将建立楼长、栋长工作机制。根据辖区面积、街巷、楼盘、居民居住等情况,合理划分街巷、楼、栋,分别设立巷长、栋长、楼长等,主要负责反映居民诉求,促进街巷、楼栋居民交流,帮助处理居民生活中大小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解决居民生活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逐步形成“熟人社会”。
巷、楼、栋长实行志愿参与制,由相关居民推选热心公益人士产生,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村(社区)行政、经济分账独立核算
《意见》提出,要坚持“两委”干部“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达到80%以上;在“两新”党组织总数多、党员超过或接近100人的村(社区)成立“两新”组织党委;党组织较多、党员超过或接近50人的,成立“两新”组织党总支。
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规模,通过“民办公助”方式引导和鼓励村(居)民通过议事方式表达诉求,共商社区民生项目。引导村(社区)推进“政经分开”改革,逐步实行村(社区)“行政账”与“经济账”分账独立核算,建立村级公共开支年度预决算制度。
村(社区)管理中心服务实现全覆盖
《意见》提出,要打造统一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方便群众办事。适时组建督导组,对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情况进行动态指导;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平台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到2016年10月底前,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的服务范围覆盖到全市所有村(社区)。
力争到2018年底,每个农村社区拥有5个以上、城市社区拥有10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年内建成使用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有效管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信息,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企业等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内网外网数据互通,线上线下服务互联”,推动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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