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营改增”将涉及2182户纳税人
石龙“营改增”将涉及2182户纳税人
今年5月1日起,东莞市将全面推行“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记者今日(22日)从东莞国家税务局石龙税务分局了解到,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将涉及全镇2182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52户,小规模纳税人2130户。为确保“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开展,石龙国税分局加强统筹协调,提前准备,帮助纳税人顺利办理涉税业务。
石龙国税分局副局长卢淑娴:“2012年11月,广东省将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现代服务业纳入了营改增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5月1日开始,国家也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也就是说,从下个月开始,原来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据了解,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将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新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实现100%减负。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原来营业税普遍按5%征收,试点后,征收率为3%,税负降低41.75%,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新一轮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二是扩大抵扣范围。本次改革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石龙国税分局副局长卢淑娴:“国家出台营改增政策,对企业来说是带来一定福利的,他们的税负只减不增。这次改革,将不动产纳入了增值税抵扣范围,无论是原来的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企业购进的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所含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所以对企业来说他们的税负是下降的。这次营改增,既打通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也增强了企业的经营活力,营造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
为了使“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石龙国税分局从今年3月底开始,就逐渐开展发票票种票量核定、定期定额核定、税库银扣款协议、政策培训等工作,目前已完成试点纳税人信息数据迁移确认工作、企业的国地税共管户关联、税务机关维护及一般纳税人登记等基础工作,并已对283户起征点纳税人先后开展3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培训。
石龙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主任袁细云:“现在对于营改增的纳税人,我们已经从地税那边(把)所有的税务登记、发票票种核定、购买发票的那个信息都已经过渡到我们国税局的征管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需要升级安装增值税发票系统,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其中专用设备的购买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石龙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主任袁细云:“为了保障纳税人平稳过渡至5月1日能够正常开票的话,他(纳税人)可以4月底就过来我们这里购买发票,对于上起征点的营改增纳税人,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他必须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也就是说要买那个增值税专用设备,一共就是820元,这个820元根据国家的文件规定是可以直接抵减那个税款的,也就是说他(营改增纳税人)的那个费用是零负担的,纳税人次月,就是申报期内就可以申报列支免费的那个购买设备的那个费用,直接抵减他的应纳税款。现在要是纳税人需要的话,4月底领购了设备之后就可以购买发票了。”
另外,石龙国税分局还增设了“营改增”办税服务窗口,开通了“‘营改增’绿色通道”、加强内部人员培训,确保窗口人员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确保5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能顺利办理涉税业务。(记者 熊婉萍 黄镇宇)(来源:石龙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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