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外省户籍符合条件可在粤参保
5月起外省户籍符合条件可在粤参保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从5月1日起实施。
《通知》改变了外省户籍人员不具备参加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这一政策,《通知》实施后,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是年满55周岁的男士,或年满45周岁的女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已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费累计满5年的,就可以在我省的最后参保地参保,进一步打破了省际的区域限制。
除此之外,《通知》改变了之前不能一次性缴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部分广东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缴费,同时,一次性缴费最长年限为:118个月。《通知》还将广东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放宽至城乡户籍,广东省无论城镇或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只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都可在户籍地参保缴费。(记者 叶丽娟 叶志坚)(来源:道滘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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