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高于全国

东莞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高于全国
东莞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高于全国补助标准。近日,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事实上,东莞在2015年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已达到每人每年495.99元。
201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6550万元
对于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昨日,市社保局宣传与咨询服务科副科长罗成钊告诉记者,2015年,东莞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495.99元(2506×1.5%×6+3005×1.5%×6=495.99,2015年前6个月缴费基数是2506元,后半年缴费基数为3005元,财政补贴费率是1.5%),而居民个人缴费人均也达495.99元/年。
市社保局近日披露的《2015年度东莞市社会保险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末,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8.80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550万元;待遇支出52.09亿元;当期结余6.72亿元,滚存结余51.34亿元。
去年逾1879万人次享受医疗报销
在医保待遇方面,通知指出,要稳定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指的是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在医保报销时以医药报销等目录为准,在此范围内才能算作医保报销范围。如某人住院花费1200元,其中1000元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按照通知的规定,报销金额应在750元左右。
在2015年,全市有18.38万户单位601.92万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可统计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879.49万人次,其中社区门诊结算(含转诊)1865万人次、次均统筹支付金额51.62元;特定门诊31.6万人次、次均统筹支付金额406.77元;住院35.96万人次、次均统筹支付金额8903.97元。
昨日,罗成钊表示,目前,参保人住院期间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5万元(含)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平均在80%-95%左右,退休人员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最高可达100%,参保人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60万元,高于目前国家提出的支付比例标准。(来源:东莞日报)
下一篇:东莞尚无本地感染登革热病例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