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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全市立案查处非法营运汽车559宗

  2016年东莞全市立案查处非法营运汽车559宗
 
  据东莞交通执法局介绍,截至2016年6月17日,2016年东莞全市立案查处非法营运汽车559宗,其中非法营运小轿车297宗(含接入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34宗),假冒出租车176宗,非法营运大客车86宗。此外,全市立案查处出租车拒载、议价、异地营运等案件137宗。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假冒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的问题引起执法人员的关注。其中,“出租转非”车辆、私家车假冒出租车非法营运 、克隆(套牌)出租车非法营运、假牌出租车非法营运这四种情况均有所发现。
 
  “出租转非”车辆上路运营将遭到查处
 
  “出租转非”车辆是指营运出租车到期后需转为非营运车辆,可用作私人用途,但部分不法分子用“出租转非”车辆重新上个人牌后,假冒我市出租车重返市场从事营运行为。
 
  2016年6月7日下午5时45分,执法人员在莞深高速莞龙路站出口处,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桂DPE3**的疑似假冒出租车停靠在路边,正与两名乘客议价。经调查取证,司机尹某坦承从事非法营运,车辆是其两个月前在广州市白云区购得,属“出租转非”的士,购车款为12000元,车上的假冒东莞市出租车顶灯、空车待租标志等设备是其朋友所赠。购买该车后,尹某白天用来接送小孩上下学,凌晨24时后在石碣镇一带拉客,每晚的营业额为30元至60元不等。被查时,尹某接到老乡电话介绍生意,正准备在莞龙路站出口拉两名乘客到石碣,在议价途中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私家车不可假冒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 
 
  2016年1月13日上午11时许,市交通、交警组成联合执法组,在万江街道石美社区牌坊发现了一辆车牌号码为粤LFZ6**的疑似假冒出租车正在中间车道载客行驶。执法人员当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但该车司机不仅不配合,还迅速转动方向盘意欲逃窜。此时,位于该车正前方和左方的两台正规出租车停止行驶,该车逃窜无门。执法人员迅速上前引导该车到安全位置。经查,该车外观喷涂成东莞市“蓝的”样式,但没有安装顶灯、计时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防护栏等正规出租车设备。车上有一名乘客,据该名乘客供述,其从石碣桔洲上车,目的地是万江总站,车费为50元。执法人员在该车后尾厢搜出了两块粤LFZ657的车牌。经交警部门核查,该车悬挂的粤LFZ6**车牌号码为真实号牌,该车涉嫌假冒出租车非法营运。
 
  严厉查处克隆(套牌)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
 
  2016年1月14日,执法人员在中堂沿广州方向巡查107国道,折返时经过107国道广州段某加油站,发现一辆悬挂粤SW85**号牌的疑似假冒出租车正停放于该加油站内。经查询GPS系统,发现该号牌正规出租车正在东莞市塘厦镇正常行驶,初步确定该加油站内粤SW85**出租车为套牌假冒出租车。由于该地点位于广州市地界内,执法人员向上级报告后,决定启用跨市联动执法机制,立即联系增城交通执法局,由增城交通执法局马上派出执法人员,成功将该套牌假冒出租车依法查处。
 
  执法人员严查假牌出租车
 
  2016年5月7日星期六,执法人员错时执法,在茶山镇增埗加油站红绿灯路口处,发现一疑似假冒出租车粤SL81**,在上前对该车进行调查取证时,该车司机突然调头驶上人行道。因执法车紧贴该车车尾,该车司机前后倒车冲撞执法车逃窜无果,迅速弃车往石大路方向逃跑,不听执法人员劝阻,最后冲进茶山明*玩具厂进行藏匿。报警后,民警进厂搜获该车司机,并在该假冒出租车内搜出两副车牌铁牌、若干假发票、假币及一根警用伸缩棍。该车司机在铁证面前无从抵赖,对使用假牌假冒出租车上路营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韪。经询问,该车司机是何某龙,车辆是其于20天前在大岭山镇购得的,购车款为12000元,购买时车上已装有假冒东莞市出租车顶灯、空车待租标志、计程计价器等设备,该车悬挂的车牌铁牌粤SL81**、车内的两副铁牌及假发票也是购车时配置的,而假币是从他人处获得的。何某龙购买该车后一般在大岭山镇、寮步镇等地营运,每天的营业额为200元至300元不等。最后,执法人员将何某龙及涉嫌假牌假冒出租车移交交警处理。 
 
  市交通执法部门对网约车以涉嫌非法营运进行处罚
 
  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均是不合法的。根据目前执法部门掌握的情况,网约车既有合法出租车辆,又有不合法的私家车车辆。对于利用私家车等社会车辆从事“私租车”服务的这些不合法的网约车,交通部门会以涉嫌非法营运依法进行处罚。作为交通执法,只区分合法营运和非法营运,对扰乱运输市场、影响运输安全的非法营运行为,发现一宗,查证一宗,处罚一宗。
 
  同时,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的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市民的欢迎。交通运输部正在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规范管理网约车这种新业态,给这种服务方式提供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出行需求,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执法部门表示,目前的执法重点是查处非法营运汽车、假出租车。而在查处的559宗非法营运汽车中,网约车非法营运有34宗,占6%。这主要是源于调查取证难,司机和乘客一般不愿意配合调查取证,此外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强,隐蔽性大。针对网约车非法营运的查处,执法部门表示,将重点通过组织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等方式进行。
 
  无业司机成非法网约车拉客专业户
 
  2016年4月20日,黄江执法人员在黄江广场红路灯路口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粤SD70**比亚迪牌小轿车疑似非法营运,执法人员上前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该车进行执法检查。经现场调查取证,司机宋某忠是该车车主,其现场无法出示任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件,其出示本人驾驶证和该车行驶证,行驶证显示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据宋某忠供述,其没有工作单位,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接单从事营运行为。乘客陈述,其不认识该车司机,是通过滴滴出行软件平台下单的,从黄江广场到常平镇桥沥南门鸿泰科技园,按里程通过网络支付车费,全程车费6.3元。该车涉嫌非法营运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新手购新车加入网约车平台 非法拉客一星期被查
 
  2016年6月14日,石龙交通、交警组成联合执法组,在石龙镇金沙湾广场对出路段检查过往疑似非法营运社会车辆,发现粤SJ0C**东风日产牌小轿车内有两名乘客,经询问得知,司机和乘客互不认识,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执法检查。经现场调查取证,司机谢某是该车车主,现场无法出示任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件,其出示本人驾驶证和该车行驶证,行驶证显示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同时,驾驶证显示谢某实习期至2016年2月,其尚属新手司机,该车也是不足一年的新车。
 
  据谢某供述,其是通过滴滴打车软件平台接单的,该两名乘客从石碣镇唐洪村到石龙镇金沙湾广场,根据滴滴打车软件平台显示的运费来支付车费13.1元。谢某坦承,其驾驶粤SJ0C**小轿车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从事有偿运输经营行为,截至目前为止约一个星期,每天收入100元,一般都是在石龙镇附近拉客。该车涉嫌非法营运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使用不合法的网约车进行运营车辆将遭到严厉处罚
 
  对于不合法的网约车、假冒出租车等违法行为,东莞市有关执法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结合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常态化的打击,包括在节假日、星期六、日由市交通执法局组织带领各分局开展错时执法;同时,坚持联合市交警支队每周开展2次“打黑”行动;另外,为整合执法力量,该局将全市33个分局分为10个片区,各片区每周联合行动不少于2次。对于查处到的使用不合法的网约车进行营运的,依法定性,查实属非法营运的,对7座以上汽车处以3万至10万元罚款,对5座及以下汽车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记者 钟榴青)(来源:东莞阳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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