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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探索试用“信用破产”制度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探索试用“信用破产”制度
 
  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痼疾,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期限。今年3月底,最高院向社会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承诺。那么,东莞将如何“解题”,是否走过场?
 
  对此,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陈义权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表示,东莞法院的短期目标,首先是清案,依法严肃惩戒一批失信“老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从“两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中长期目标而言,整体目标是“一降两升”即,执行存案明显减少,财产变现率、社会认同感明显提升。
 
  “执行大会战”首先要清案
 
  对于最高院向社会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承诺,陈义权表示,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我市这次“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时间是2016年6月至8月,共为期3个月。东莞法院的短期目标,首先是清案,依法严肃惩戒一批失信“老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陈义权说,从“两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中长期目标而言,整体目标是“一降两升”,即执行存案明显减少,财产变现率、社会认同感明显提升。
 
  那么,靠什么来完成所制定的目标呢?
 
  陈义权说,东莞两级法院已经出台具体的计划措施,可以概括为“六化”:案件办理科学化;执行管理规范化;财产查控处置网络化;威慑高压常态化;全市执行一体化;执行举措创新化。
 
  具体而言,执行案件要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将查无财产或标的额小、财产容易执行的案件,交由快速组办理,加快结案;执行法官将精力集中于财产重大、案情疑难、审执交叉等复杂案件的处置及异议审查。
 
  强化财产报告,要求每案必须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报告财产,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黑名单。
 
  强化执行指挥中心查控功能。充分利用好与商业银行、房管部门之间网上送达法律文书,网上冻结、查封、扣划、过户财产功能。继续推进与国土、车辆、工商部门的网上送达文书渠道建设。要充分利用好最高法院、省法院的查控系统,加大对被执行人在异地财产的查控力度。要将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财产全面纳入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制定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
 
  对符合法定情形的失信老赖,要一律及时录入失信黑名单。对不如实报告或怠于履行报告财产义务的老赖,原则上要予以罚款,罚款金额个人是10万以下、单位是5万-100万。要在法院官网、微博、合作门户网站、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失信老赖的信息、图片,鼓励群众举报老赖行踪和财产线索,监督老赖高消费行为。要在法院官网开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链接,供当事人自助查询。对拒不迁出查封房产、有财产抗拒执行等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老赖,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要建立悬赏征集财产线索制度。对于债权人愿意配合的执行案件,将部分执行到位款作为悬赏,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并将悬赏公告公布于户外电子屏、被执行人住所小区(村居委)公告栏、网站、微博等媒体,扩大悬赏影响。
 
  让老赖在社会生活圈中无法立足
 
  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提出要探索试用“信用破产”制度。
 
  陈义权说,“信用破产”是一个很形象的提法,主要体现出对于失信“老赖”进行信用惩戒的程度和决心。众所周知,各地法院通过推出“老赖”曝光、限制高消费、黑名单等制度,已经明显加强了对于失信老赖的惩治力度。
 
  在此基础上,东莞法院也在积极探索,能否更进一步,推出一些更“狠”更“厉害”的手段,让这些“老赖”的信用彻底“破产”,让他们在经济社会中彻底无法生存,从而给全社会起到一个“赖债可耻、失信可怕”的反面震慑作用。
 
  法院打算将失信信息同步共享至“信用东莞网”,利用中央44部委的《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将这些失信信息主动向发改委、文明办、人民银行、工商局等这些重要联动单位推送,同步共享到统一征信平台,在老赖的住所地、单位张贴公告,争取让这些“老赖”不仅坐不了飞机、高铁、软卧,而且贷不到款、融不了资、拿不到资质、通不过审批,处处受限、处处丢人、在网上朋友圈、现实中的社会生活圈中都无法立足。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出“不愿赖、不敢赖、不能赖”的良好氛围。(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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