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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会组织年检截至时间为8月31日

  东莞社会组织年检截至时间为8月31日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近日发出《社会组织限期年检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凡2015年6月30日前在东莞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12月31日前在东莞登记的社会团体和非公募基金会,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未办理年检的社会组织须速到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年检截至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逾期不办理年检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事,未办理年检的社会组织可登录东莞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dgnpo.dg.gov.cn/)办理。
 
  此外,根据东莞社会组织信用代码工作安排,今年开展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书。2016年12月31日前,所有经东莞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均要完成换证手续,逾期未换证的社会组织,其法人登记证书视为失效。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要求,此次各社会组织办理年检事项时,一并申请证书换发。
 
  咨询电话:220 19613(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21669918(民办非企业单位)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道同沙路段南侧(市中医院新院旁、八一路与松山湖大道交汇处)(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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