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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全市已有6人不幸溺亡

  8月全市已有6人不幸溺亡
 
  8月22日下午5点多,东莞大朗镇大井头社区的一个池塘再次发生悲剧,一名年约6岁的女童不幸掉入溺亡。据该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池塘5年来已发生多起悲剧。不仅仅事发鱼塘隐患重重,进入暑期以来,东莞接连发生多起孩童溺水事故,有的是因为游泳,有的则是因为不小心坠水。公安机关表示,家长除了引导孩子遇水注意安全之外,也应该对孩子进行溺水自救的基本知识普及。
 
  东莞现“吃人水塘”
 
  知多D
 
  溺水自救小知识
 
  6岁女童掉入吃人水塘
 
  ●“学会一些基本的常识,关键时刻可能会救命。”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溺水事故防不胜防,家长应该教会孩子基本的安全知识以及自救技巧。
 
  ●游泳时用鼻子吸气容易引起呛水,如果呛了水,应张大嘴深呼吸,手臂不要上举乱扑动,否则身体下沉比较快;
 
  ●如果遇到腿抽筋的情况,应先停止游动,仰面浮于水面,切不可踩水或手脚乱动,否则会沉得更深,应进行有效的自救或等待救助;
 
  ●如果游泳时被水草缠绕,可选择仰泳沿原路返回或像脱袜子那样把水草捋下;如果水草缠得太紧,则应及时呼救;
 
  ●游泳时应注意避开漩涡,万一接近该区域,应平卧水面从漩涡边快速游过;
 
  ●发现有人溺水,救援者要游到溺水者身后,左手握住溺水者右臂,将其拖向岸边,千万注意不要被其紧抱缠身;救援者如果不习水性,可大声呼唤求救,或借用救生圈、救生衣、塑料泡沫板等浮力较大的物体。
 
  夏季是溺水事故高发时段,公开报道显示,仅今年8月以来,东莞市辖区至少就有5名孩子溺水身亡,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擅自下河游泳而引发事故。
 
  大朗大井头社区有一个水塘,6岁的瑶瑶刚来外婆家做客两天,就不幸溺亡在此。悲剧发生在8月22日下午5点多,当时几个孩子一同在水塘边玩,由于水塘的围栏没有锁住,孩子很容易就推开围栏进去了,而周边治安亭又没有人值班。“当时,有同伴看到瑶瑶落水后,曾找附近水果档老板救人,但池塘已恢复平静,无人相信也无人下水打捞。”孩子父亲周先生说,他们赶到时,警察不让下水打捞,说水很深。参与救援的辅警介绍,池塘水深两三米,不专业的打捞容易再次发生意外。当时他们已组织人员下过水,但没有打捞成功。至于附近的治安亭没有人值班,他们也只是听安排,需要人值班就过去。
 
  记者留意到,夺命池塘的入口已经用一把新锁牢牢锁住,但十米开外的地方发现一个巨大的缺口,成年人很容易就钻得进去,而类似的隐患还远不止一处。附近商户称,平时不少孩子在池塘边玩耍,攀爬护栏,甚至去池塘洗澡的都见过,家长的监管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据大朗大井头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池塘5年来已发生多起悲剧。目前,家属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将池塘管理方告上法庭。
 
  大朗镇大井头社区的这个池塘虽有栏杆,但成人身体可穿过
 
  8月已有6人不幸溺亡
 
  溺水成儿童伤害致死首因
 
  8月初,一名16岁少年在厚街镇三丫陂水库游泳时发生溺水,直到三小时后尸体才被消防队员和热心市民打捞上岸;8月15日下午,小辉和小伙伴吃完午饭后一起从高埗镇出发骑车来到中堂镇潢涌村滨江公园游玩,看到退潮后的河水很浅,四名小孩就下水嬉水,最终两名孩子不幸溺亡;8月19日下午2时许,中堂镇蕉利村南坊焦利河水域,一对才来东莞与父母团聚了一个月的小姐弟下河游泳,弟弟首先溺水,姐姐为救弟弟也一并遇难……
 
  羊晚记者留意到,除了上述几起因擅自下河游水而导致悲剧外,近三个月以来,东莞也曾发生数起孩子在泳池内的溺亡事件。6月18日下午4时到5时,一名谢姓小学生就溺亡在东城下桥蔚蓝星湖小区的成人游泳池内。这样的悲剧并非偶发的个案。来自东莞市体育局统计数据显示,过去6年多来,东莞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溺亡事故发生了28起。值得关注的是,在这28宗惨剧中,有24宗竟然发生在住宅小区泳池,其余四宗则发生在公共泳池或专业游泳馆(2013年万江水乐坊、市体育中心游泳馆,2014年南城活水世界,2015年东城水立方)。数据显示,在经营性泳池溺亡事件中,事故原因各异,遇难者大多是青少年,且很多都会游泳。
 
  除了江河、泳池外,东莞竟还有孩子在家洗澡溺水。这是东莞市儿童医院儿童重症医学科(PICU)主任马可泽遇到的真人真事,据其透露,其中一例是3岁孩子在阳台的澡盆里溺水,没被及时发现,最终遭遇不幸,而另一例则是7个月的孩子从床上滚到床边的澡盆里不幸溺水窒息,所幸经过抢救后康复出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曾对全省伤害死亡进行监测发现,溺水是0-14岁儿童伤害致死的首要原因,不同年龄段孩子有不同的溺水高危地点,比如1岁以下的婴儿容易在浴盆、水桶溺水,1-6岁的幼儿容易在游泳池、小池塘、水沟溺水,7-15岁的学龄儿童最容易在江河水库溺亡。“很多孩子溺水的悲剧,都是发生在家长不留意的时候。”马可泽就曾表示,孩子一定要由成人监管,不能将5岁以下的孩子交给未成年人看护。带孩子去游泳时,应选择设有专职救生员的公共游泳场所,救生员可提供救援和复苏急救,减少游泳儿童发生溺水死亡的危险。(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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