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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建波到东莞开讲《慈善法》

  黎建波到东莞开讲《慈善法》
 
  9月1日,我国首部《慈善法》将正式施行。昨日上午,为更好地宣传和贯彻实施《慈善法》,东莞市民政局特邀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黎建波来莞开讲《慈善法》。 《慈善法》还特别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今年将迎来首个“中华慈善日”。
 
  黎建波的讲座以“《慈善法》的看点”为主题。据介绍,《慈善法》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被喻为我国“开门立法”的典范,它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迈入了法治化轨道。
 
  “慈善组织是法人基本属性,不是法人组织形式,包含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慈善组织基本特征为公益性、非营利性、财产独立性、公共性、自治性,实行自律自治。”黎建波说,现在大家非常关心如何合法依法去进行慈善募捐,“支付宝、微信可以募捐吗?‘轻松筹’还能轻松筹集善款么?”
 
  黎建波分析认为,《慈善法》的第21—33条,共13条详细阐述了如何进行公开的慈善募捐。公开募捐行为方式:义演、义赛、义卖、义拍、慈善晚会等,报纸电视广播传媒,互联网,新媒介等。“轻松筹”通过微信朋友圈来筹款,如果仅限于个人小范围捐款,就不属于公开募捐;但如果一传十、十传百这样不断通过转发,就可认定为公开募捐行为,这需要进行规范化,做到公开化募捐相关信息。
 
  守住初心,方得始终。黎建波表示,从事慈善事业,应该学好用好《慈善法》。慈善是一盏明灯,既照亮别人,也照亮自己,让慈善滋养身心。他建议,今后东莞可进一步加大慈善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推进慈善组织监管制度改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慈善组织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并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让东莞这座大爱之城更加温暖、更加充满爱心。(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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