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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力争2020年建成全国互联网经济发展重要基地  

  东莞力争2020年建成全国互联网经济发展重要基地  
 
  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9月20日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东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三五”规划》、《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东莞市加快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等事项。
 
  议题1:
 
  力争到2020年 建成全国网络创业创新聚集地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资源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发展“互联网+生产”“互联网+服务”“互联网+双创”“互联网+民生”“互联网十管理”五大重点任务、细化为17项工作任务。
 
  “标准化能够保障质量,个性化同样能够保障质量。”梁维东对于我市发展智能制造的重要性进行了深刻阐述。他指出,智能制造是当前产业发展的重要潮流和方向。今天不正视智能制造的存在,明天就会被个人定制的发展趋势所淘汰、所抛弃。
 
  梁维东强调,互联网的生命力在于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东莞要发挥好“互联网+”的作用,运用大数据支撑,打破信息“孤岛”。总之,东莞要把握机遇,抓住关键,以互联网为纽带,以“智造东莞”建设为主线,全面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转型。
 
  努力推动智能制造产业达1000亿元规模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互联网应用成效显著,成为全国互联网经济发展重要基地、网络创业创新聚集地、网络民生应用服务示范区。
 
  联网与产业深度融合。全市互联网新业态聚集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形成1000亿元规模,年营收收入超过2亿元的互联网骨干企业达1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000亿元,云计算服务规模达300亿元,有力带动大数据、物联网、软件等信息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
 
  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
 
  《方案》提出,互联网创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新型互联网研发机构3家以上、互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3个以上,众创空间数量达到50家以上,众包平台、众扶平台和众筹平台数量各达到3家以上,培育创新型互联网中小企业超过500家,全面建成“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市,互联网创业创新活力大幅提升。
 
  互联网应用与服务全面普及。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接入率95%以上。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率达90%,电子病历覆盖率90%以上。
 
  议题2:
 
  力争到2020年 推动东莞迈入中国标准强市行列
 
  为加强东莞标准制定、实施、监督、服务、保障和国际化体系建设,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三五”规划》。梁维东强调,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各级各部门要把规划的具体条款落到实处,把《规划》的效力真正释放出来。
 
  《规划》包括了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包括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优势传统产业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强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加强文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等9项任务、保障措施等4部分。
 
  《规划》提出,到2020年,东莞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服务发展更加高效,标准与产业发展更加协调,企业主体作用更加突出,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东莞标准”的影响力和贡献力大幅提升,我市迈入中国标准强市行列。
 
  议题3:
 
  每年最多认定10个品牌展会
 
  为规范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工作,升级“华南工业展览之都”建设,会议重新修订了《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梁维东指出,展会业,不仅能够能反映行业内的发展动态,体现行业发展趋势,更能够有效带动我市产业发展,对行业发展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要抓好《办法》的有效实施,大力培育品牌展会,夯实会展业发展基础,确保我市会展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与原办法相比,政策名称由原《东莞市重点会展项目认定办法》变更为《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内容方面的调整包括加强整合力度,将原“十大展会”和“成长型展会”整合为“重点品牌展会”,并按申报项目数量1:1.5的比例,每年最多认定10个。简化认定条件从原8个条件简化为5个条件;不再要求办展主体必须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和办理税务登记。
 
  突出展会规模分值的比重
 
  优化认定流程方面,项目申报必须经过所属镇街、园区商务部门(会展办)或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备案和初审;与评分标准不相关的资料不再要求提交,采购商、观众信息登记数据汇总结果需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回头参展商名单需提供参展合同或申请表复印件等;只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进行复审,由专家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排序。
 
  加强扶持导向性,更加突出展会规模分值的比重,评分标准中不再将政府机关冠名作为得分项,更加注重展会专业化和国际化。
 
  监督管理方面将采取“一票否决”的方式,有违法被查处或被曝光即否决;如违反承诺,下一届不在东莞举办,将进行通报并收回专项资金,5年内不能申报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议题4:
 
  力争建成不少于30个科技四众平台
 
  为加快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下简称“四众”)等“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创业模式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市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加快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市财政安排科技四众平台资助资金,用于对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及其所开展活动等进行资助;鼓励区镇设立配套资金用于对科技四众平台及相关项目的扶持。到2020年,建成科技四众平台不少于30个,通过科技四众平台培育发展的科技项目不少于300个。
 
  众创平台最高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资助按照有关规定的C档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资助政策执行。市级众创空间获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的,可按照A档、B档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资助政策,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和最高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资金扶持方面,创客团队或企业参加市级或以上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启动经费,具体以每年的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为准。  场地扶持方面,创客团队或企业入驻重创空间的,原则上可享受2年内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额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元。
 
  众包平台给予平台10%的奖励
 
  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众包平台运营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平台上成功完成的研发众包项目,给予平台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众扶平台支持方面,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众扶平台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众筹平台支持方面,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众筹平台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对在平台上成功完成的市科技企业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项目,按每个项目实际融资的10%给予平台奖励,每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修订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政策
 
  为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会议重新修订了《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补贴奖励对象和项目、申报资料、项目审核和资金拨
 
  付、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30条内容毛补贴奖励对象和项目要求如下:
 
  对比原办法,《办法》主要优化部分章节,将八类奖补项目各自分章说明调整为统一归纳,修订后变成“申报资料”、“项目审核和资金拨付”两章。同时,细化部分条款。明确了回购类的奖补细则、合作项目的奖补对象界定、分期实施项目的奖补、信托类的奖补细则、对项目公示存在异议的处理时限。
 
  此外,对市联席会议领导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商务楼宇类奖补范围,对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流程进行修改;对项目的市级审核流程进修改。
 
  打造7个试点村引领基层文化建设
 
  为强化资源整合和统筹利用,增强文化惠民实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在全市选取7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村(社区)作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示范点,培育成为全市的样板,引领推动全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17年底,全市犯个镇(街)各建成1一2个示范点;到2018年,全市所有村(社区)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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