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

东莞商改后续监管模式效果明显

  东莞商改后续监管模式效果明显
 
  日前,东莞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局、市“两建”办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举办学习贯彻《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培训讲座。当天,东莞市相关部门以及具有市场监管职能的中央、省驻莞单位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各镇街、园区的分管领导、部分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共400多人参加了讲座。
 
  在现场,讲座主讲人、《条例》起草组成员、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彭浩详细解读了《条例》的立法目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宣讲了《条例》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体现的创新点和亮点。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于今年7月28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全国首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
 
  《条例》吸收了广东省近年来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实践成果,对于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健全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全国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地,东莞在“严管”方面探索了一系列实践经验。今年1月,广东省政府在东莞召开全省商改后续监管推进会,同时东莞市工商局作为基层代表单位,参与了《条例》起草。近年来,东莞在下移监管重心、厘清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完善信用约束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对于东莞进一步巩固改革基础优势、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
 
  东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商事改革方面,东莞以前端放宽为突破口,在“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全国首创新业态企业集群注册、“住所信息申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率先启动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持续向纵深发展,东莞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集中力量加强后续监管,逐步构建起部门协同监管、基层网格化监管、信用约束监管“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为全省全国探索实践经验。”该负责人说道。
 
  东莞商改后续监管模式效果明显,企业年报率明显提高,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官方数据统计,东莞全市2013年、2014年、2015年的企业年报率分别为92.6%、89.9%、92.6%,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4.4%、5%、9.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4.8%、4.3%,高于改革前东莞82%的年报率,市场主体的活跃度比较高,基本实现了放而不乱、放而有序。(记者 叶永茵)(来源:南方日报)
 
上一篇:深圳男子玩水染上“食脑虫”病逝
下一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