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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明起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

  东莞明起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

  记者昨日获悉,从明日至明年4月1日,东莞市将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启用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开发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颁发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据悉,市人力资源局为受理机构和决定机构。根据东莞市的工作实际,从11月1日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业务的申请均按照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办理。

  市人力资源局官网公告称,从10月31日17时30分起,原外国人就业证业务网上申办平台暂停使用,不再受理有关外国人就业证的相关业务的申请。系统停止使用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申请,请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办理。

  试点期间《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持有效《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办《外国人就业证》的,按原要求准备资料进行现场申办。现场申办地址为: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综合办事大厅1楼涉外就业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网上申办地址:http://fwp.safea.gov.cn。

  此外,根据相关要求,境外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需提交经认证的学位证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市人力资源局表示,用人单位应按新要求提前做好有关材料的认证工作。《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相关业务的申办方式与材料保持不变。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①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②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③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

  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

  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

  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补办。  (记者 李直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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